云酒世界网

状告“年份”葡萄酒

晶报 2011-04-11 09:46 葡萄酒
今年国庆节期间,市民孙先生在深圳两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下简称华夏葡萄酒)生
        今年国庆节期间,市民孙先生在深圳两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下简称华夏葡萄酒)生产的1999年的干红葡萄酒。看到酒的包装上写了有关酒的“年份”的字样,孙先生认为,华夏葡萄酒这样做,具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他原本的状告对象是华夏葡萄酒,但由于该酒厂在河北秦皇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由当地法院审理,于是他便一纸诉状将两家销售该酒的商场告上了法院,而是否要状告酒厂,他还在考虑之中。孙先生在诉状中只要求商家退还购酒款。据了解,本月13日,福田区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目前该案已经进入了审理程序。

        为什么酒的包装上写了酒的“年份”就属于欺诈消费者呢?孙先生告诉记者,10多年来,他一直在消费“年份”葡萄酒,每次购买时,促销员都向他推销“年份”酒,他以前也认为“年份”酒虽贵点,但肯定要比不是“年份”的葡萄酒好,因此每次他都只购买“年份”葡萄酒。

        他表示,到目前为止,生产商都没有拿出所生产的葡萄酒就是属于1999年的法律依据,所以自己感觉很可能被骗,“说不定那酒不是1999年产的呢?如何证明?就算是,有没有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葡萄汁含量标准呢?”

        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孙先生称,原葡萄酒标准为1994年发布的推荐性葡萄酒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旧国标”)。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中规定的葡萄酒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严谨。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新国标给出了定义,且“术语和定义”属强制性条款。如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且葡萄酒中的葡萄汁含量必须超过80%,甜葡萄酒必须是含糖大于45克/升的葡萄酒等。另一方面,新国标中产品分类和检验原则更加科学。

        孙先生表示,少数企业在所谓“年份”酒的价格和宣传上存在误导消费者现象。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葡萄酒在外标识上所标注的年份应当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酒的年份只能说明它的原料来源于哪一年的葡萄,既不能作为评定葡萄酒质量好坏的依据,也不能完全作为葡萄酒定价高低的依据。但市场上有少数企业在酒的外包装上印有“三年”、“五年”等字样混淆“年份”酒概念。而目前市场仍标有“年份”的葡萄酒很可能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所以,他将这两家商场告上了法庭。

        多数人对“年份”缺乏了解

        随后,记者在几家大型的商场酒类区货架上看到,“XXXX年”、“X年窖藏”、“X星级”等字样已经成为葡萄酒宣传上的几大噱头。一家葡萄酒厂的促销员告诉记者,当下,葡萄酒无论品牌还是品种都十分丰富,厂家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脱颖而出,纷纷在宣传上下足了工夫。他还说,“年份”酒不但畅销,还比一般葡萄酒贵了近一倍左右。

        记者采访了一名正要购买葡萄酒的市民王先生。他说:“我感觉就是年头长点的葡萄酒质量可能好些。应该是年份越长越好,但其实这个我也搞不太懂。”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多位市民,大部分人都对“年份”葡萄酒没有太多了解,只是潜意识里觉得“年份”葡萄酒就是好些。

        □专家说法

        “年份”酒并非越久越好

        记者就“年份”葡萄酒的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据专家介绍,葡萄酒质量好坏和生产的年份早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和葡萄原料的好坏有关。并不是葡萄酒年份越久越好,葡萄酒的生产更多地依赖于当年葡萄的质量。只有用当年的葡萄榨取的葡萄汁为原料,生产出来的葡萄酒才能标注为当年的年份葡萄酒,而且,由于不同年份的葡萄质量良莠不齐,所以不同年份的酒在质量上也可谓千差万别。专家因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该年份的葡萄情况进行了解,而不应盲目追求高价。

        部分“年份”酒未达标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表示,对于葡萄酒包装上标注的年份字样,国家早在2006年就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并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已经明确地规定了企业要标注年份,必须标注葡萄采摘的年份,企业用这些年份的葡萄来酿的红酒,葡萄汁含量必须不低于80%,才能够标注年份酒,否则就是欺诈。但目前市面上标有年份的葡萄酒,很多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葡萄汁含量不低于80%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