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东年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中山东路301号工会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或经授权股东代理人共32名,代表股份共575,441,254股(其中A股为334,789,655股,H股为240,651,59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87.8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董事蔡良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票335,679,6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票335,679,6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经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审核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335,679,6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本公司2009年财政年度除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不派发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末期股息,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335,675,34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票0股;弃权票4,32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5、审议通过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2010年度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赞成票335,679,66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股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赞成票334,789,6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票89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赞成票334,789,6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票89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赞成票334,789,6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票89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赞成票334,789,6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票89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期限三年。
赞成票334,789,65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
反对票890,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文锦姣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苏永证字(2010)第041号]。
注:
1、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35,679,666股。(其中:A股为334,789,655股,H股为890,011股)。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