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茶位费已成“行规”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日前,辽宁省新出台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该条例中提到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日前,辽宁省新出台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该条例中提到“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这一规定引起了广州市消委会的关注,“老广”们是否同意取消广州餐饮店茶位费(包括餐位费、消毒餐具费等收费名目)?广州市消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利用网络开展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市民认为餐饮店收取茶位费“不合理”。
广州市消委会调查发现,接受问卷调查的705位消费者中,高达99%被收取过“茶位费”,说明现时收取茶位费已成为各类餐饮业的普遍现象。
志愿者走访52家餐饮店后发现,广州市大部分餐饮店都能做到明码标价及提前告知茶位收费,但其中49家餐饮店均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支付茶位费,即“只要在该酒店消费必须收取茶位费用”。在消费过程中,茶位收费在广州市似乎已是一种约定俗成,却无形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茶位费收取是否“合理”这一概念已逐渐模糊化。
针对各类场所收取茶位费的态度,绝大部分消费者 “虽有意见但只能逆来顺受”,只有23%的消费者表示可以理解接受。面对无法自主选择“茶位费”,大部分消费者不敢对餐饮企业说“不”。
调查中,近八成消费者“支持取消”茶位收费。其中有86%认为“餐饮业应免费提供质量和卫生的餐具”,74%消费者认为“强制收费属于霸王条款、侵害自主权”,67%的消费者认为“属于变相收费”。在落实的取消建议上,超过84%消费者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卫生监督,对乱收费惩处”,其次有80%消费者建议“制定法规规定,有法可依”。
同时,也有8%的消费者不建议取消茶位费,他们担心,取消茶位费后餐饮业服务质量会降低,菜价会上涨,甚至失去广州市茶饮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