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科员诈骗63万元
47岁男子张某,曾是武汉市地方海事局一名科员,硕士。2006年3月至2011年8月25日,他先后假冒武汉海事局局长、书记等,以安排他人子女当警察、当公务员,甚至“捞人”等为由,骗取6人共63.84万元,其中最大一笔骗了他人40万元。昨日,武汉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张某刑期14年。
假冒局长安排工作、“捞人”
2006年初,孙某通过朋友认识自称是武汉海事局局长的张某。同年3月,张答应帮其儿子安排到武汉市经济贸易处工作,但需2万元“打发费”。孙某交钱后,儿子果然如愿“上班”,但几天后就被退回——张某安排的是让他实习。
张某又向孙某承诺让其儿子当警察,建议孙某再拿3万元先到警官学院上学。孙某照办,待儿子毕业后又向张某汇款1.8万元,但儿子的工作仍没着落。近5年里,张某从孙某手中捞到6.8万元。
2009年4月,章某的丈夫彭某因涉嫌抢劫被关押。张某自称曾任公安局重案组长,后调任海事局当局长,有关系“捞人”。章某分2次交给张某共计5万元。2010年,彭某被判无期徒刑转押到武昌监狱服刑,张某都不知道。
2011年2月,章某得知丈夫被判刑后,而张某又承诺的办理保外就医始终未兑现。
冒充海事局书记骗了40万
2011年7月,硚口区城市公交广场幕墙工招投标,建筑老板尹某结识自称是武汉海事局书记的张某。张某以“打发费”名义收取尹某40万元。张某收钱后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去年3月16日,张某写下还款欠条后再未露面。5月3日,他被刑拘。
法院查明,张某以冒充武汉海事局局长、党委书记为手段,共骗取他人钱财63.84万元。今年1月30日,硚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张某判刑14年,并处罚金14万元。张某提出上诉,昨日武汉中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