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诉讼战
拥有高科技就拥有21世纪,拥有核心技术就拥有成功的一半。当我们认为终于找到了后发优势的法宝时,正处于
“拥有高科技就拥有21世纪,拥有核心技术就拥有成功的一半。当我们认为终于找到了后发优势的法宝时,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又面临来自国际领域的多种冲击,这些冲击可以帮助中国企业梳理专利保护的概念,未必不是好事。和国际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产权保护只能算是刚起步。”熟悉企业专利案例的资深律师李伟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
只是,成长需要代价。
此前,朗科科技一直被认为“50%的毛利靠打官司得来,把专利作为主要赢利模式风险过高”。朗科科技在创业板上市后,挂印而去的创始人邓国顺曾反问媒体,“中国企业为什么不能凭专利运营挣钱?”
“朗科科技在企业专利运作中只是个案。”李伟民说,“但华为在申请专利以及专利保护方面是中国企业的榜样。”
多年前,思科起诉华为侵权。面对思科的指控,华为迅速做出反应,发表声明,表明自己不存在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产品是投入巨资研发出来的,与此同时,华为停止在美国出售被思科指控的产品,但同样的产品仍在其他市场出售。华为表示,存在专利权争议的产品只占其在美业务的很小一部分,撤货并不影响其正常业务。历经一年半的时间,思科与华为最终达成和解,法院终止思科对华为的诉讼,而此时,华为公司也凭借与思科的诉讼官司,完成了一个中国本土公司到一个跨国公司的蜕变。
“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知识产权诉讼是企业间竞争的惯常手段,知识产权诉讼更像一场商业战,既然躲不过去,不妨加以利用,这也是摆脱"专利陷阱"的一种方式。”李伟民说。
一向低调的华为高层也曾向媒体总结了“让官司有利于自己”的4条经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合作伙伴建设、舍得花钱请最好的律师、以实力证明自己。
不仅是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间存在这样的专利“磨合”,跨国公司间也有着这样的纷争。业内人士指出,专利已成为企业间正常的竞争武器,只要这个武器不是带有某种政府色彩,仅仅是企业间的正常竞争,只要不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只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都是竞争过程中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