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老“季”伏枥
季克良:把茅台品牌“做久”-食品产业网
“茅台在我手里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一点遗憾都没有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季克良这样感慨。
老“季”伏枥,不把遗憾留在茅台
从1964年进入茅台,季克良在茅台已经工作了45年,执掌茅台超过26年。在他的手下,茅台从年产不足千吨的小作坊,到2008年达到2万吨,集团公司销售收入达107亿元,实现利润60多亿元,上缴税金40亿元,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茅台上市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一只百元股,可以说,季克良是茅台的“缔造者”。
季克良感到职业生涯没有遗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2008年茅台的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上超越主要竞争对手五粮液。在去年2月26日举行的茅台集团年度表彰大会上,季克良兴奋地向全体员工公布了这个消息。
在10年以前,茅台销售收入只有五粮液的1/10,利税也只有五粮液的1/10。而这10年的风雨,季克良脚踏实地地走过来了,带着集团对他的期盼。
季克良认为,与五粮液相比,茅台能够发展起来,面临的困难要大得多。首先,五粮液有海陆空全方位的交通运输渠道,铁路有2条,公路也有普通公路和高级公路,此外还有江运和航空机场,而茅台几十年来只有一条公路。
其次,由于茅台酒的工艺特殊,茅台需要决策5年之后的事情,而五粮液可以直接决策明年或者后年的事情,更加灵活。此外,茅台酒的市场环境也不如五粮液。季克良举例说,原来贵州的几大名酒都已经不存在了,而四川的六大酒品牌全部都保留了下来。
“如果我十年前说要超过五粮液,人家肯定会说,茅台是疯子吗?但现在说这个话,已经顺理成章了。”季克良说,“现在看来,茅台没有刻意追求快,我就是按照自己的步伐走,我认为当初的做法是对的。”
百舸争流,从品牌保护做起
五千年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中华民族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创造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在各个不同的地域产生了许多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历经历史的积淀,它们早已超越了本身的物质含义,更多地被赋予文化的内涵和象征。但是,由于利润的驱使,导致这些产品面临着各种假冒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困扰,损害了产品的形象,侵蚀了品牌的价值。所幸的是,在1999年国家建立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通过确定产品的生产条件和生产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同时用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地理标志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也不得假冒专用标志,从而保证和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有效地遏制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一些违法行为,从而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宝贵的民族历史文化与地理经济遗产。10年来,已有遍布全国各省市的上千种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通过这一手段有效地维护了产品形象,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当然,茅台也是这个时代获得保护认证的宠儿。
一方面,茅台公司与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保持了标准工作联系,2001年制定了我国白酒行业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贵州茅台酒》标准,并与2007年初再次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同时先后两次制定茅台酒国家实物标准;并且加强贵州茅台酒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增加科技开发投入,最近几年开展了茅台酒、陈年茅台酒指纹模型的建设和茅台酒风味物质数据库等方面的研究,取得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提升贵州茅台酒标准,做好茅台酒防伪和茅台品牌保护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准备。
另一方面,实施品牌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茅台公司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办法》、《品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还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和专门机构保密委员会,制定多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针对茅台酒的生产工艺、勾兑技术等224项内容确定受控密级,使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得到有力保护。
另外,茅台公司自2005年成为贵州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以来,制定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保证了品牌保护工作的有计划推进。公司每年用于商标、专利保护和打击假冒侵权的专项资金超过千万元。公司还通过多种方式对员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请专家对管理人员开展讲座,提高了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水平。
季克良说:“茅台要做好、做强、做大,还要让茅台品牌‘做久’,不仅要抓质量管理,还得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品牌战略的新路,这也是我和全体茅台人一起奋斗的目标。”
志在千里,在地理标志保护平台上腾飞
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民族品牌之一的贵州茅台酒,于2001年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关怀帮助下,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界定了贵州茅台酒现行的7.5平方公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此后,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茅台集团在地域环境保护、公司生产、管理、研发等各个方面努力推进,开展了大量工作。
首先,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建立有机原料基地,从源头上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如在原料控制方面,参照国际先进做法,茅台酒厂与茅台酒生产地周边的仁怀等地方政府建立了30万亩有机原料基地,同时按照HACCP要求对茅台酒用高粱进行种植,开展有机原料基地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极大地提升了产品核心竞争力,有效地保证了茅台酒生产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原料种植保障。
其次,发展和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贵州茅台酒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贵州茅台酒列入地理标志产品后,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从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贵州茅台酒从生产到出厂都处于严格监控之中,以保证质量的稳定。如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内部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包括产品、工艺技术、原辅料、检验标准在内的14类163个标准的标准体系。
第三,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大力提升产品美誉度。2004年,贵州茅台酒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免税店,2007年,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均已认真完成的基础上,茅台酒厂向国家质检总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在贵州茅台酒系列产品上启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正式在贵州茅台酒系列产品上启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消费群体中造成了积极的宣传效应,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了贵州茅台酒系列产品的美誉度,为“贵州茅台”这一民族品牌注入了新的品牌价值和内涵。
老“季”伏枥,不把遗憾留在茅台
从1964年进入茅台,季克良在茅台已经工作了45年,执掌茅台超过26年。在他的手下,茅台从年产不足千吨的小作坊,到2008年达到2万吨,集团公司销售收入达107亿元,实现利润60多亿元,上缴税金40亿元,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茅台上市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一只百元股,可以说,季克良是茅台的“缔造者”。
季克良感到职业生涯没有遗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2008年茅台的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上超越主要竞争对手五粮液。在去年2月26日举行的茅台集团年度表彰大会上,季克良兴奋地向全体员工公布了这个消息。
在10年以前,茅台销售收入只有五粮液的1/10,利税也只有五粮液的1/10。而这10年的风雨,季克良脚踏实地地走过来了,带着集团对他的期盼。
季克良认为,与五粮液相比,茅台能够发展起来,面临的困难要大得多。首先,五粮液有海陆空全方位的交通运输渠道,铁路有2条,公路也有普通公路和高级公路,此外还有江运和航空机场,而茅台几十年来只有一条公路。
其次,由于茅台酒的工艺特殊,茅台需要决策5年之后的事情,而五粮液可以直接决策明年或者后年的事情,更加灵活。此外,茅台酒的市场环境也不如五粮液。季克良举例说,原来贵州的几大名酒都已经不存在了,而四川的六大酒品牌全部都保留了下来。
“如果我十年前说要超过五粮液,人家肯定会说,茅台是疯子吗?但现在说这个话,已经顺理成章了。”季克良说,“现在看来,茅台没有刻意追求快,我就是按照自己的步伐走,我认为当初的做法是对的。”
百舸争流,从品牌保护做起
五千年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中华民族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创造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在各个不同的地域产生了许多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历经历史的积淀,它们早已超越了本身的物质含义,更多地被赋予文化的内涵和象征。但是,由于利润的驱使,导致这些产品面临着各种假冒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困扰,损害了产品的形象,侵蚀了品牌的价值。所幸的是,在1999年国家建立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通过确定产品的生产条件和生产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同时用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地理标志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也不得假冒专用标志,从而保证和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有效地遏制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一些违法行为,从而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宝贵的民族历史文化与地理经济遗产。10年来,已有遍布全国各省市的上千种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通过这一手段有效地维护了产品形象,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当然,茅台也是这个时代获得保护认证的宠儿。
一方面,茅台公司与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保持了标准工作联系,2001年制定了我国白酒行业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贵州茅台酒》标准,并与2007年初再次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同时先后两次制定茅台酒国家实物标准;并且加强贵州茅台酒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增加科技开发投入,最近几年开展了茅台酒、陈年茅台酒指纹模型的建设和茅台酒风味物质数据库等方面的研究,取得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提升贵州茅台酒标准,做好茅台酒防伪和茅台品牌保护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准备。
另一方面,实施品牌战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茅台公司先后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办法》、《品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还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和专门机构保密委员会,制定多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针对茅台酒的生产工艺、勾兑技术等224项内容确定受控密级,使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得到有力保护。
另外,茅台公司自2005年成为贵州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以来,制定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保证了品牌保护工作的有计划推进。公司每年用于商标、专利保护和打击假冒侵权的专项资金超过千万元。公司还通过多种方式对员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请专家对管理人员开展讲座,提高了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水平。
季克良说:“茅台要做好、做强、做大,还要让茅台品牌‘做久’,不仅要抓质量管理,还得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品牌战略的新路,这也是我和全体茅台人一起奋斗的目标。”
志在千里,在地理标志保护平台上腾飞
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民族品牌之一的贵州茅台酒,于2001年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关怀帮助下,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界定了贵州茅台酒现行的7.5平方公里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此后,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茅台集团在地域环境保护、公司生产、管理、研发等各个方面努力推进,开展了大量工作。
首先,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建立有机原料基地,从源头上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如在原料控制方面,参照国际先进做法,茅台酒厂与茅台酒生产地周边的仁怀等地方政府建立了30万亩有机原料基地,同时按照HACCP要求对茅台酒用高粱进行种植,开展有机原料基地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极大地提升了产品核心竞争力,有效地保证了茅台酒生产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原料种植保障。
其次,发展和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贵州茅台酒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贵州茅台酒列入地理标志产品后,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从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贵州茅台酒从生产到出厂都处于严格监控之中,以保证质量的稳定。如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内部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包括产品、工艺技术、原辅料、检验标准在内的14类163个标准的标准体系。
第三,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大力提升产品美誉度。2004年,贵州茅台酒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免税店,2007年,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均已认真完成的基础上,茅台酒厂向国家质检总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在贵州茅台酒系列产品上启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正式在贵州茅台酒系列产品上启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在消费群体中造成了积极的宣传效应,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了贵州茅台酒系列产品的美誉度,为“贵州茅台”这一民族品牌注入了新的品牌价值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