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1年6月28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向各省(市、区)酒类流通协会下发《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向各省(市、区)酒类流通协会下发《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函》,倡导地方协会发挥主动作用,做好酒类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促进行业自律。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告诉《华夏酒报》记者,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认为,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对酒行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期的指导意义,各地方协会应通过各种方式对酒类产销及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法制、道德和业务水平;积极配合酒管局和政府有关管理执法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带领守法经营的企业,树立行业正气,揭露、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真正发挥行业协会应起的作用。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告诉《华夏酒报》记者,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认为,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对酒行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期的指导意义,各地方协会应通过各种方式对酒类产销及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强化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法制、道德和业务水平;积极配合酒管局和政府有关管理执法部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带领守法经营的企业,树立行业正气,揭露、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真正发挥行业协会应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