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方正证券(601901,股吧)在今日早间的开盘必读中,针对上述事件发表点评。
评论认为,该免税政策主要透露了两层意思:一是积极的结构性减税信号作用。按照增值税税目,蔬菜的增值税率为13%,而且蔬菜销售的流通环节较多,其增值税负也就相对较重,此次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使得蔬菜销售及下游相关食品饮料类企业成本有所减轻,利好于农业与食品饮料行业;二是降低通胀水平与预期的信号作用。作为CPI食品中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蔬菜价格一直波动较大,而此次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将有利于抑制蔬菜销售价格的上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通胀水平及预期,不过鉴于蔬菜权重在CPI中相对有限,该评论认为其对通胀水平的影响不会太明显,其信号意义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