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去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2012年我们国家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
国税总局政策司巡视员丛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国际金融危机实际上还没有结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对税收政策提出了结构性减税的要求是非常明显的。
在此背景下,昨日正式下发的关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可谓打响了今年我国结构性减税的第一枪。
消费者和大型超市受益
昨日通知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通知详细解释说,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
两部门同时以附件的形式印发了享受免税政策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该目录共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的蔬菜。
根据权威部门的静态测算,该政策实施后,蔬菜流通环节减税规模将达到150亿元左右。有关专家判断,由此次减税带来的蔬菜流通领域成本降低,将会促使蔬菜零售价格下降,消费者将因此直接受益。
广发证券报告称,农产品增值税征管问题一直是我国流转税体制中漏洞较大的环节,同时也深刻的关联到物价与民生。虚开发票、高征低扣和稽核困难是现行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征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目前,对农产品销售征收增值税划分四种情形: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农产品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按13%的税率征收;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下)则执行3%的征收率。
根据此前标准就不难看出,除消费者外,本次蔬菜增值税新政最大的受益者将是大型超市。
河北省秦皇岛市一家超市的营业员王珺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超市等盈利单位需要交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以2元/斤的价格收购了青菜后,以4元/斤的价格出售,那么2元的利润,就需要缴纳13%的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她说,在目前商贸物流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减税成行后,此前13%的税费应该会全部体现在蔬菜价格减免上,这不仅有利于消费者购买便宜菜,更容易吸引消费者来超市购物。
结构性减税“重头戏”待上演
相比于蔬菜流通环节约150亿元的减税规模,2012年中国减税还有更大的动作值得期待。
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在“第十届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说,在2010年全部税收收的大盘子当中,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个税种相加就占到了全部直接收入的89.5%。
他说,如果关注的是减多少税,最终要看减多大的税种,块大的是最有减税意义的减税对象,
高培勇口中的“大块头”主要是增值税改革,从今年开始,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的试点已经从上海的部分行业开始施行。
他说,增值税占了全部税收的40%,减一个百分点,那就意味一笔巨大税款,“十二五”期间未来几年内,营业税就要归入到增值税的范畴内增收,那在中国的税制格局当中,中国的营业税要走向消亡。
在上海的试点方案中,引入了两档新税率,一个是11%,一个是6%,而原来的增值标准税率是17%,低税率是13%,两档低税率加入增值税标准中,增值税平均税类显然有所下调。
关于“增值税扩围”后税负是降低还是提高,争论很多,但高培勇显然支持前者,他说,当一部分营业税并入增值税以后,重复征税的现象减少了或缓解了。有可能产生重复征税的区域让度给增值税的时候,意味着重复征税现象减少,税负减轻。
此外,高培勇说,2009年后,营业税不变,增值税削减。事实上,两者之间的税负水平已经是营业税高于增值税了,所以随着一部分营业税的增税领域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地盘,显然,原来从高的税负现在变得从低了。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北京已经开始申请增值税扩围的试点权利,丛明也说道,下一步我们考虑逐步扩大试点的地区和行业,进一步支持服务业的发展,最终要把增值税全覆盖营业税,从而取消营业税。
他称,这是明显的减税政策,减税力度比较大,这对工业的发展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丛明解释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交易活动,按照现行的税制不能抵扣,比如工业企业的产品通过物流要运输出去,物流征收的是营业税,所以不能抵扣,将来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二三产业之间的活动对第二产业也是一个减税,因为外购的服务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