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出抓好禁渔期管护重点工作任务
【中国糖酒网水产价格行情与新闻资讯】自2011年3月15日山东省微山县入禁渔期后,“百日护渔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进南四湖“百日禁渔”工作从加大执法力度和保护渔业资源环境强化宣传入手,使禁渔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渔管委对全县湖上执法站队明确了执法管理工作重点水域,突出集中破解查处工作难点,在保障巡查频率经费支出供给的基础上,依法加大对禁渔期间违法生产的办案力度,使各种违禁捕捞、破坏鱼类繁殖和生长环境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在今年5月份全市开展的“2011--护渔行动”检查中,南四湖禁渔工作得到有力促进。目前,春季放流苗种由于保护得力,生长良好且长势较快。针对春夏天气持续干旱少雨、“三夏”生产用水量增加、湖水位呈下降趋势的实际情况,在做好抗旱保渔工作的同时,防止湖区乱圈、乱圩现象的发生。
防控非法采砂反弹综合开展。针对部分水域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反弹的情况,主要采取“二高”、“一严”的工作措施。密防检查频率高。采取站、队联合、站与站联合、县组织规模检查和乡镇自行组织检查活动等多种方式,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湖水域的检查频率,对湖上非法采砂活动做到及时发现、打击和遏制,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高压态势。严管处罚高。对查处的非法采砂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重罚,严格处罚标准,杜绝了因照顾关系或说情造成处罚低的现象,使违法生产活动受到重创,达到宣传教育、行政处罚、典型震慑相结合的目的。强控执法严。对查处的湖上一般性违法案件,立案后从快从严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对湖上有暴力抗法性质和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在最短时间内移交湖上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增强了法律的严肃性。
4月份以来,共开展湖上自行巡查和联合检查活动400余次,共查处湖上案件144起。其中采砂案件49起,电鱼案件10起,圈圩19起,渔业其它案件40起;湖上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人,刑事追诉9人,治安拘留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