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召开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 2012-03-28
省农业厅召开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 2012-03-28
省农业厅12月28日上午召开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渔业安全生产“十二五”工作规划》、《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分别就2011年和2012年渔业安全生产、渔船检验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安排部署。孙海清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做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巩固全省渔业安全成效》的讲话,各州市农业局、各重点湖泊管理局分管领导和渔政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1年全省各级渔业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渔业风险特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把渔业船舶检验质量关,渔业生产继续保持了平安和谐发展的良好形势,有望在2011年并连续三年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今年的主要做法和措施,一是领导重视、社会关注,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已基本形成;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农资打假电视会议”精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活动;三是继续深化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集中展开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渔船检验质量监管;四是船检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渔业生产、保障渔业安全的作用更加明显。
会议研究提出了2012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一)扎实做好渔业船舶管理工作,强力推进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省渔业生产不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事故,努力完成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二)下大力推进全省船舶检验机构的建立的同时,在现有认可机构管辖区域内,加大渔业船舶检验力度,努力提高渔业船舶的受检率,力争2012年渔业船舶检验受检率在目前渔船实际检验数的基础上,使全省受检率由25%提高到35%。(三)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年”和“船用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全省各地要认真摸清渔船、渔民动态数量,按要求配备渔船救生设备,力争配备率达到100%。
会议明确2012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和渔船检验工作重点和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切实强化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渔船检验管理,四是加大渔船检验体系建设,五是创造性地开展好渔船检验工作,六是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七是做好渔业船舶检验信息及宣传,八是继续开展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会上,省渔政总队代表省农业厅与各州市农业局、各重点湖泊管理局签订了2012年渔船安全管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