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当前物价须谨防“价格共谋暗涨”
不难发现,上述被披露的六个典型案件中,有四个属于“协议涨价”型的价格违法行为。这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共同特点有以下几个:一是参与的企业多,基本上是全行业的多数企业,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抬高服务或者商品价格,谋求不正当利益;二是涨价背后有行业协会的牵头、参与和推动,共同达成有明确意向的价格共谋,是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涨价行为;三是面对这样的协议涨价,消费者必然失去价格选择权,处于被动接受的局面,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四是这种价格违法行为比较易于发现,而因其有行业协会的参与,也容易通过行业协会这个抓手处罚、规范和纠正。
如今,各地纷纷查处类似的“协议涨价”行为,成绩值得肯定。但同时,也给商家和有关的行业协会一个明显的暗示:协议涨价,此路不通。在受到“教训”的同时,商家自然会“学乖”,不去再触及这个红线。然而,这是不是意味着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取得了完胜?搞价格同盟不成,商家会不会另辟蹊径,寻找新的涨价方式呢?比如单个暗涨:一家一家的暗地里涨价。
这种担心绝非多余。虽然,在一个行业,如果只有少数几家涨价,而其他人不跟进,这个涨价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消费者会用脚来投票。但是,在强有力的涨价冲动和心理预期下,由单个涨价进而引起普涨,并非不可能。房地产市场就是这样,由于强烈的心理预期支配,在某一地段,往往一个楼盘价格出现示范性上涨,其他楼盘价格就会跟进攀升,进而抬高整片楼价。楼价可以“传染”,其他价格也可能。不难想象,在一个菜市场,这家的肉价或者菜价如果比另一家先涨几角,那么,传导效应很可能带动其他菜贩肉贩升价。
或者,更有另外一种可能,大家不谋而合,各自闷着头你涨你的,我涨我的。事实也表明了这一点。继食品一片涨价声之后,洗涤用品价格也悄悄上涨。在广州天河一超市里,立白洗衣肥皂从1.3元涨到1.5元,汰渍洗衣皂从1.6元上涨到2元,雕牌透明皂也从2.5元上涨到3元,涨幅普遍在20%至40%之间。此外,广州快餐业价格也是通过这一途径相当低调、默不作声地上涨的。
与做在明处的“协议涨价”所达成的有意的“价格共谋”相比,上述两种暗涨最终也可能实现整个行业或行业内多数企业抬高价格,形成一种事实上的、看似无意的“价格共谋”。这种“价格共谋”同样达到了“协议涨价”的目的,但在手法上却更为隐蔽,对于执法监督而言,整治纠正起来更复杂,难度更大。
如何有针对性地防范这种暗涨行为?对付暗涨,就要加强暗查。一方面是动员群众,做好价格举报;一方面是深入市场,进行暗查暗访,对带头涨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严惩。同时,要注重发挥协会力量,通过加强对行业内会员的教育和规范,增强各行业企业的自律意识。大家齐动手,把暗的揪到明处,惩治就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