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虫雪碧只赔2.05元
高先生发现的带虫雪碧
核心提示:继雪碧“汞中毒”事件之后,对于有顾客发现有带虫雪碧一事再次被媒体关注。日前,可口可乐公司已经被认定为生产了带虫的雪碧,赔付当事人2.05元!虽然从钱数看,是一笔很小的数目,但从可口可乐公司来说,一个月被查出两起起诉事件,是否也需要反思?是否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诸如“带虫雪碧”或“汞中毒”事件了呢?
带虫雪碧事件回顾
去年4月4日,一名顾客在庄先生店里用餐时,意外发现一瓶未开启的玻璃瓶装雪碧中有一只死苍蝇。他拿过瓶子仔细观察,发现确实是一只苍蝇,于是当即免了店里饮用过玻璃瓶装雪碧客人的单,并联系了给他供货的业务员。今年1月17日下午,记者在庄先生店里看到了这瓶雪碧。瓶子未被开启过,里面确如庄先生所说漂浮着一只苍蝇,瓶盖上印着生产厂家温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07年10月16日。
当事人得到赔付 带虫雪碧就此终结吗?
日前,大兴法院一审认定涉案雪碧确实是可口可乐公司生产,可口可乐赔偿高先生货款损失2.05元,其他诉求不予支持。
该案争议焦点是涉案雪碧是否是可口可乐生产。按照可口可乐公司的要求,有关部门对涉案雪碧进行了司法鉴定。去年11月,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果显示,涉案雪碧瓶盖没有开启的痕迹。
在庭审质证中,可口可乐认可该瓶瓶口的喷码编号属于公司生产的同批次产品的编号范围,外包装、商标与其产品近似。法院结合司法鉴定,认为可认定涉案雪碧是可口可乐生产的。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应当指出的是,北京可口可乐公司作为有较大影响的饮料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所生产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避免产品出现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宣判后,高先生不满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