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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专项整治 剑指假冒伪劣

2007-08-27 09:36 营销资料

四川新闻网-眉山日报讯

  郭维明 本报记者 罗刚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到12月底,我市将组织6个执法小组,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据悉,每个联合执法检查不但要自始至终负责指定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察指导,而且还将分段检查划定区域内区县政府、至少5个乡镇政府、3个以上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对10个以上企业、20种以上产品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整治目标:

  实现“七个一批”

  这次整治,要力争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投入品放心区,基本解决初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种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初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

  建立农村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小作坊要全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基本遏止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超标使用色素等问题。建设一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安全地区的“绿色市场”及“示范店”,建设一批食品质量安全平安乡镇和社区。

  为有效遏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制度,规范小型餐馆、食店管理,要求依法经营,重点查处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场所。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检查率达90%以上。

  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药品批准文号;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90%以上的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

  建筑钢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低压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将坚决依法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关停一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厂点,吊销(撤销)一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资格),曝光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规范提升一批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整治重点:

  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品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关乎百姓民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一是重点产品。整治将把大米、蔬菜、面粉及制品、畜禽产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脂、乳制品、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冷冻饮品、葡萄酒、配制白酒、啤酒、方便面、饼干、干杂制品等食品和药品、电器产品、耐用工业消费品以及进出口商品等作为监控对象,组织专项行动。

  二是重点单位。包括蔬菜种植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小餐馆、小摊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三是重点地区。包括中心城区、工业重点发展区、农村、城乡结合部、街道社区出租房等制假售假、无证生产、屡打不绝、反复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区域。

  四是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农药、兽药残留等违禁药物滥用、超标现象;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超范围经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环节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牛、羊)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家电、儿童玩具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和走私行为。

  联合行动:

  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为确保整治效果,市政府成立了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区县、乡镇、街道,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实行“三员四定”(即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等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坚决遏止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和消费资源向优质企业聚集,从而达到规范整治的目的。

  专项行动还特别强调,在整治期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要求各媒体开辟专栏、留足版面,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人人追求质量的环境和氛围,以及“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