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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酒类专卖管理局陈新发

2007-11-05 09:03 营销资料
在各地酒类管理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酒类管理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难以充分保障酒类管理工作的需要,湖北省从机构设置上入手,为建立酒类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湖北省酒类专卖管理局陈新发处长介绍,针对多次机构改革带来的酒类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在湖北省酒类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对已在商务局设置内设机构或加挂牌子的,要进一步明确酒类管理职能职责,充实人员;对设置二级单位的,要依法予以委托;对设在事业单位性质的行业协会或商业总公司的,要积极向人大、政府汇报,尽快理顺机构与职能的要求。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湖北省17个市、州按照这一要求,有8市将职能委托酒类管理二级单位;9个市、州对内设机构明确了酒类管理职责,其中5个市、州还保留了酒类管理机构牌子;目前有3个市拟恢复或组建酒类管理二级机构。80%的县市对过去酒类管理机构进行了委托或者是启动了酒类管理机构,充实了人员。到目前为止,全省115个执法单元,都有机构和人员抓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在关系理顺的过程中,部分市过去行政经费、人员编制得不到落实的情况得到了基本解决。
     同时,在会议上还提出了加强酒类管理队伍建设,要在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上充分保障酒类管理工作需要的总要求。要求各地建立专管队伍,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严格加强队伍的管理,加强对受托单位行政行为的监督。各地采取理顺关系,依法委托,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充实酒类管理人员等多项措施,酒类管理人员逐步增加。到目前为止,湖北省酒类管理人员从600多人恢复到1507人,其中:具备执法资格的1237人,机构设在商务局机关的一般都有2—4人,设在二级单位的都在10人左右。在人员素质上,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举办了酒类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班,共培训人员231人,为450多人办理和换发了湖北省酒类行政执法证件。各地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法制部门办理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证件,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列入了商务行政执法体系。
     在此基础上,湖北省酒类专卖管理局还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为酒类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发布前,他们积极参与了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争取商务部门酒类管理职能。在出台的(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湖北省人民政府促进酒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商务部门负责酒类地方立法、酒类市场规范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在具体职能上,负责对酒类流通的管理和规范;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开展酒类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对酒类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和开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及重大案件查处。部分市州在贯彻《办法》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贯彻《办法》的专门文件。如黄冈市要求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在进行工商年检时,必须经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后才能进行年检。
     2006年底,湖北省商务厅对全省酒类管理工作情况从《办法》解读、《办法》出台后对全省的积极影响、目前全省酒类管理的工作进展情况、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酒类管理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需要政府予以解决的迫切问题等多个方面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在省财政、物价和轻工部门的共同支持下,省政府同意将《酒类流通随附单》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印刷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印刷费用实行政府采购;全省酒类流通证单管理比照省财政票据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目前已完成了酒类管理单证印刷的招标工作,进入印刷阶段。不久后,酒类管理将会全面启动。同时,湖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还与湖北省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共同建设了“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实现了从省到基层酒类管理单元的网上办公,实现了行政单位、行业组织、经营企业网上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企业信息的发布和品牌宣传;网上酒类流通有关单证的查询。为进一步强化酒类经营者的责任,杜绝来路不明的酒类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尽快落实酒类商品溯源制度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平台。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湖北省酒类管理工作基本上实现了三个目标:一是酒类管理基础得到了有效夯实。二是促进了全省酒业发展。三是饮酒安全有较大提高。目前,湖北省备案登记户已达到82282户,其中批发企业4438家,零售企业(户)77844家。17个市州中,有两个市州基本完成现有企业的登记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各地共开展专项行动465次,出动6008人次,检查企业21645家,查处各类违法企业2223家,查处案件753起,查出各类假冒伪劣酒59.2千升,捣毁制假窝点9个,销毁假冒酒商标18000余套,移交公安机关侦处4人。
来源:《华夏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