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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糖业:订单农业已经成为农业发展新模式

2007-07-11 10:13 营销资料
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它是指在农业生产之前,农民与企业或中介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由此来确定双方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农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按合同收购农民生产的产品的农业经营形式。
订单农业如今已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农业经营新模式,它拉近了农产品生产与市场的距离,使农民与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更加明确,为农产品的畅销增添了保障。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农民手握订单搞生产已成为时尚,以“先找市场,再抓生产,产销挂钩,以销定产”为基本特征的订单农业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订单农业能够有效地减少种植的盲目性,较好地解决了让农民头疼的卖难以及增产不增收等问题,是帮助农民化解生产风险,实现增产增收目标的一种农业生产新模式。
 
据《湛江晚报》报道,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湛江各地十分重视订单农业,把发展订单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订单农业已成为湛江农业经济新增长点。据统计,去年全市订单农业种植面积160万亩,其中甘蔗订单面积135万亩。订单生产作物种类范围在不断扩大,由以甘蔗为主的订单生产,逐渐扩大到粮食、水果、蚕桑、茶叶、蔬菜等作物以及畜禽水产养殖业。     
 
目前订单农业的主要形式
 
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签定订单生产合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标准化+农户”的订单形式,以保护价或高于市场价收购农户的产品,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有效促进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全市53家农业龙头企业去年实现销售收入98亿元,带动农户32.2万户,户均增收2900元。这些农业龙头企业与12.5万户农户签定作物订单种植96.7万亩、畜禽订单养殖2000万只(头),订单交易额30亿元。
 
广东大华糖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就与北坡蔗区蔗农签订糖蔗产销合同。合同内容从落实种植面积、品种、提供产量、最低保底价、结算办法、扶持条件和违约处罚等方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农户签订最低保底价收购合同,同时实行二次结算,即当糖价超过合同所定基数时,公司将超出基数部分利润的60%%返还农民。2005年,公司辖区内订单种蔗面积发展到16.37万亩;2006年,扩大了的辖区订单种蔗农户达100%%,订单种蔗面积达21万多亩。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社员签定订单生产合同。全市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41个,年销售收入6.74亿元。廉江良垌日升荔枝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营运机制,创品牌、走市场,促进荔枝增产、社员增收。目前该社社员由原来的28户发展到302户,荔枝种植面积由2000多亩发展到1.5万多亩,拥有资产4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50万元,合作社股金52万元。去年该社营销收入3685万元,盈余25万元,股金分红16万元,社员户均纯收入1.8万元。
 
专业大户或经销商与农户签定订单生产合同。这种订单形式主要有专业户直接与客商签订产销合同、村委会与客商签订合同再分解到农户签单、种植大户承包大片土地再与客商分别签单、中介组织或经纪人与客商签订合同后再发动农户种植等四种。吴川市于1996年就开始推行订单农业,订单的作物有甜玉米、生蒜、牛蒡、番薯等20多种,订单来自台湾、香港、珠三角、邻近地区客商及本地老扳。目前该市的订单农业遍布各镇,初步形成了以樟铺、振文、兰石镇为主的甜玉米生产基地;以振文、樟铺镇为主的生蒜生产基地;以振文、黄坡、长岐、浅水镇为主的圆椒、茄子、西红柿生产基地;以长岐、覃巴镇为主的青瓜生产基地;以长岐镇为主的苏村番薯生产基地;以黄坡镇为主的牛蒡生产基地。     
 
存在问题
 
湛江订单农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订单农业数量不多。全市除了糖蔗业和蚕桑业基本实行订单生产之外,其他产业订单数量较少,所占的份额很低,还没有形成大气候。二是订单合同不规范,订单农业的质量不高。三是订单双方法律意识不强,订单农业履行不易。四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以订单为幌子,高价销售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五是技术服务跟不上。     
 
发展对策
 
(一)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规范订单农业。针对目前订单农业中存在的订单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法律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把加强订单农业作为新时期基层工商所合同监管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引导、指导和规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大力培育优势企业和优势农户,为订单农业发展奠定基础。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企业;要鼓励加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贩销大户、农产品市场、销售商参与发展订单农业;要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在全市培育更多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加强农业规模经营,培育优势农户;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完善农地流转机制的基础上,促使农地及其他生产要素向生产经营能手集中,发展一批现代化的农场、畜牧场和水产养殖场,逐步创建优势农户。
 
(三)引导农民按订单要求进行规范种植。各地要着力抓好农业标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市场体系、信息体系四大体系建设,为订单农业发展提供支撑。要紧紧围绕订单农业做好技术服务,努力在组织标准化生产方面发挥作用。要严格要求农民遵守技术规范,按合同要求进行操作,并尽可能多地请签约方和客商到现场进行指导,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客商的要求,以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
 
(四)建立风险基金制度。龙头企业对签约农户实行保证价和保护价的,均应设立风险基金,作为防范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制度保证。风险基金可以由龙头企业自建,也可由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建,也可由政府、龙头企业、农户共建。当前,由政府与企业共建比较合适。
 
(五)加强宏观调控与保护监督。农业、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为订单农业保驾护航,保证其健康稳步发展。要严厉打击利用假合同进行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并督促合同签约人严格执行合同,履行契约,对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双方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来源: 新华网广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