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商务局整治葡萄酒产销市场
2007-08-10 09:54
营销资料
为加强对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为昌黎干红城建设保驾护航。近期,昌黎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对昌黎县葡萄酒产销市场进行了整治。依照《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对昌黎县39家酒类生产厂家、批发部、名优酒专卖店、超市、酒店、酒吧、招待所经营的葡萄酒进行了认真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生产厂家和经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有的不标注生产日期;有的不标明生产厂址;有的存在误导消费者倾向;有的贴牌、联营手续不全;有的干红酒厂对来加工干红酒把关不严;一部分酒厂无酒类批发许可证;有的厂家不能按要求执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制度〉,有的酒标使用不规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分别予以没收、罚款、商品下架、就地封存、待进一步调查的处理。
今后,我局将严格检查葡萄酒的流通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力度,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
来源:昌黎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