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啤酒瓶爆炸伤人消协支招“防爆”
2007-06-11 09:21
营销资料
昨天中午12点左右,在民生大街中段张女士家,一瓶啤酒在开启酒瓶时突然发生爆裂,碎玻璃将其朋友韩女士的面部划伤。市消协工作人员称,近日不断有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发生,消费者在购买、存放、饮用瓶装啤酒时要当心。
当天下午2点左右,记者来到张女士住处,其朋友韩女士的伤口已包扎。张女士说:“上个月,朋友送给我们一箱克利策啤酒。今天我把一瓶啤酒放在桌上,准备用起瓶器把瓶盖打开,突然‘嘭’得一声,酒瓶从中间部位爆了,一片碎玻璃伤了旁边的韩女士,她的脸上鲜血直流。”
随后,记者与该啤酒的经销商取得联系,对方称他们会反映给厂家,相关人员落实情况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消协工作人员刘先生接受采访时称,连日来,酒瓶爆炸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按相关规定,啤酒瓶必须用“B”瓶盛装——“B”瓶是专为盛装啤酒而生产的,底部有字母“B”,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但市场上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服役的“B”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购买啤酒时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对表面有擦伤、磨损的啤酒瓶要谨慎使用。
另外,瓶装啤酒应轻拿轻放;开启时要将瓶子正放,远离面部,严禁用筷子撬、牙齿咬、在桌沿磕等方式开瓶。万一啤酒瓶自爆,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查看。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