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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市场“乱”在哪里?

食品产业网 2009-12-21 11:24 营销资料
酒类流通市场乱象丛生-食品产业网
  核心提示

  酒,作为百姓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消费品,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假酒害人的报道却不时见诸于各类媒体。为了加强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监管,保障市民喝上“放心酒”,我市商务部门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经过拉网式调查摸底,商务稽查人员发现我市,存在规模层次复杂、无序竞争、依法经营意识淡薄以及监管政出多门、衔接不到位等问题。

  酒类流通市场

  6月16日,一场和酒有关的“特殊战役”在我市打响。迎接这次挑战的是当时刚刚成立一个多月的市商务稽查支队,他们担负着酒类流通市场监管等多项商务行政执法职能。

  然而,打好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这场“战役”并不容易。记者了解到,稽查人员顶烈日、冒严寒,徒步对我市解放和山阳辖区内的名烟名酒店、专卖店、超市、酒行、小卖部以及饭店、酒店的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宣传告知和调查摸底,共调查名烟名酒店等五类酒类经销商906家、餐饮业中的酒类经营者526家,历时半年时间。

  据市商务稽查支队负责人介绍,在被调查的这1432家酒类经营户中,既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下简称“三证”),又有商务部门颁发的《河南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并在酒类经营中注重向供货方索要内容填写齐全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只有68家,仅占总数的5%;而既没有“三证”,又没有《河南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甚至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相关规定一无所知的达75家,同样占到了5%,绝大多数都是相关证照不齐全。

  稽查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在这1432家酒类经营户中,只有58家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数量仅占4%。

  问题

  那么,我市目前的酒类流通市场到底“乱”在哪里?稽查人员在摸底后进行了认真梳理。

  乱象一:

  布局乱,规模层次复杂

  数量大、分布广、布局乱是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

  据介绍,我市山阳、解放两个区人口不算太多,与其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相比,1432家酒类经营户数量相对较多。而除了市工业中路、新华中街相对集中了极少数经营户外,其余绝大部分酒类经营户分布在城区的大街小巷、角角落落。

  与此同时,酒类经营规模层次复杂也是一大特点。据了解,从经营类型看,我市的酒类经营户可分为大卖场、专卖店、酒行、餐饮娱乐场所、小超市、小卖部六类,但目前每种经营类型的经营规模又各不相同,特别是一些居民小区的门岗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居民,利用门岗房间或临街房屋开个橱窗放几瓶酒来卖的情况较多。

  乱象二:

  中小酒类经营企业“先天不足”

  酒类经营者规模小、竞争力弱,新老经营户交替频繁、稳定性差在我市也很普遍。

  “目前,我市山阳、解放两个区的酒类市场有批发(直销)企业75户、零售经营户831家、餐饮企业526家,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型个体私营企业。这些中小型企业虽然在方便群众购买和繁荣酒类市场方面作出了贡献,却存在‘先天不足’。”市商务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许多酒类经营户由于没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营销手段、经营模式落后,发展相对滞后,而缺乏长远观念、品牌战略等又导致了诚信度差,因此经营不了多久就支撑不下去了。

  “许多酒类经营户在勉强维持,有的已停业转让,还有的刚刚接手准备开业。”稽查人员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调查摸底中屡见不鲜,而在酒类市场放开后,酒类经营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在我市也格外突出。

  乱象三:

  依法经营意识淡薄

  调查中,商务稽查人员也遇到了不少“尴尬”,反映出我市酒类经营户接受商务部门监管、依法经营意识淡薄。

  记者了解到,由于绝大部分酒类经营户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不了解,对商务部门作为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主体来管理酒类流通市场不充分认可,不予配合和支持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市商务稽查支队有关人士分析说,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起步早,已经被广大经营户接受和认可,其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的完善性、连续性和执法手段的多样化更成为经营户接受工商部门监管的根本保证。相比之下,商务部门的市场监管机制才刚起步,执法手段很单一,还未被广大经营户所接受。酒类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执法主体多元化,衔接不到位,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难免会使酒类经营者感到迷茫,从而产生不满甚至抵触情绪。

  此外,稽查人员还发现,酒类经营者的门店越小,依法经营的意识就越淡薄,特别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酒类经营户尤为严重。稽查人员认为,这是由在酒类流通市场监管中,重集中疏分散、重城区疏农村、抓大放小的监管理念所造成的。

  乱象四:

  酒类流通溯源制度未真正落实

  酒类流通溯源制度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假冒伪劣产品难以杜绝在市场上出现,无法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成了调查中发现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据介绍,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流通企业要到商务部门备案和执行随附单制度,但调查中大部分酒类经营户向供货方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意识淡薄,有的甚至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一无所知,这在一些酒类经营小店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酒类经营户中尤为突出。

  “部分酒类经营者进货渠道不正规或管理存在疏漏,导致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一些从不正当渠道流入市场的高档名酒以假乱真,扰乱了酒类经营的正常秩序,一旦发生饮酒安全问题,难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市商务稽查支队负责人表示,造成这一问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商务部门长期以来没有专职执法人员进行市场监管,造成了监管乏力、空缺,缺乏监管的连续性。

  应对

  “对症下药”破解乱象

  面对我市乱象丛生的酒类流通市场,如何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保障市民喝上“放心酒”?记者了解到,市商务部门正在根据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的特点,积极研究对策来“对症下药”。

  据介绍,除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家喻户晓外,市商务局将以推动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的落实、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为重点,以杜绝仿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规范酒类经营秩序为目标,大力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

  为推动我市酒类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将建立以区商务局为主导、以办事处为纽带、以市场监督员为骨干的“金字塔式”的酒类流通市场日常监管网络;不仅每年进行一次由市商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检查;在抓好对酒类批发企业的监管、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者档案,掌握酒类经营者特别是酒类批发企业的运行情况,实现对重点酒类经营企业的有效监控。

  建议

  业内人士支招

  净化酒类流通市场

  通过调查摸底,一些业内人士针对净化我市酒类流通市场也提出了不少建议。

  有人认为应尽快成立焦作市酒类经营者协会,通过协会推出“放心酒示范店”、“酒协推荐品牌”等工程,打造品牌战略、树立品牌效应,以此加强行业自律。

  还有人认为,由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是证明该酒类流通随附单属于该酒的唯一合法证据,建议商务部门与质监部门协调,要求生产商将酒类商品的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标注在大包装箱和小包装盒的显著位置上,不只是标注“见箱(盒)内”或“见瓶盖”,以此更好地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方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