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消费环境
内涵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谐消费环境的基本内涵通常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
内涵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谐消费环境的基本内涵通常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针对企业的商品生产、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而言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在所讨论的和谐消费环境中,它应该是最基本的、最初阶的和谐消费环境。可以说,没有信息通畅以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就根本谈不上和谐的消费环境,它只会引起社会的不安,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2、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
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是中国和谐消费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商品生产部门、服务提供单位都要以为消费者生产和提供文明健康的包括各种消费品、消费场所、消费品广告等在内的消费环境为己任,通过建构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引导人们积极向上,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3、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是针对于消费活动的交易过程而言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消费的实现依赖于一个交易过程,交易过程本身就构成一种消费环境。如果交易过程是公平公正的,那么,就可以说这种消费环境是公平公正的,是和谐的,反之,这种消费环境就是不公平公正的,也就是不和谐的。
4、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
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包括两层涵义:一是诚信,即讲信任、讲声誉,它主要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的商品生产部门和服务提供单位对消费者要讲信任、讲声誉;二是友好,即关系的协调,包括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协调、企业和消费者与其他权益主体关系的协调、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协调等。
5、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
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是针对消费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出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人类的消费资源是有限的,有的资源不可再生,有的虽可再生但其再生过程和再生能力会要受到环境的影响。为了本代人的消费不至于影响后代人的消费,确保本代人与后代人的消费和谐,必须建构一种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
建构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消费环境的建构既是中国经济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中国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个安全放心、文明健康、公平公正、诚信友好、节约环保的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不仅对于中国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有着诸多的好处,更为重要的是,它对于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加速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和谐消费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努力进行的一项伟大事业。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仍然有着许多的事情要做,其中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不仅关系到企业之间的竞争秩序和发展环境问题,而且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和切身利益问题。因此,和谐消费环境应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题中之义,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和谐消费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广泛深刻的涵义,它包括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丰富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全面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即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包含了人们消费生活领域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包括建设一个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谐消费环境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
最后,和谐消费环境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中国特别重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尤其重视“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和谐消费环境既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它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从消费品的生产到消费品的消费的整个经济活动过程来看,和谐消费环境建设主要通过消费品的生产文明建设、销售(流通)文明建设、消费文明建设而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并发挥重要的作用的。
现状
当前中国消费环境中还存在着不和谐因素,不仅压抑了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制约了消费活动的扩大,破坏了公平竞争、自由交易的市场秩序,也容易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主要原因除了企业的惟利是图,也源于一些部门和地方在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重发展、轻规范”、“先发展、后规范”、“只发展、不规范”、“重效率、轻公平”、“重生产、轻消费”、“重投资、轻消费”、“重经营、轻消费”的思维定势。结果,消费者利益受损,经营者信誉受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诚实守信的主流价值观受到污染,效率目标也很难实现。 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第一,要培育消费主体的责任意识。 主体责任意识的缺失,是目前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消费维权的实践表明: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在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中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其价值取向不尽相同,但在同一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中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同。消费者在依法维权的前提下承担的是公民责任,必须强化理性消费和维权意识,要把个人形式出现的诉求演变为社会诉求,把个案维权提升到对经济秩序,法律制度和社会道德的维护,实现个人维权之升华,彰显公民之正义。经营者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承担的是社会责任,在经营理念上要恪守商业道德的高度,讲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合法致富,在经营活动中要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在消费维权中要以消费者权益为重,认真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防止因消费纠纷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埋下不应有的隐患,努力实现经营者社会责任与道义责任的统一。管理者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承担的是法治责任,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已任,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消费维权案件,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优化和谐消费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管理者法治责任与政治责任的统一。
第二,要构建消费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和谐消费从本质上说,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在消费或消费维权纽带维系下的各得其所。因此,行政部门与消费者保护组织要最大限度地寻找共同点,营造不同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
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谐消费环境的基本内涵通常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针对企业的商品生产、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而言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在所讨论的和谐消费环境中,它应该是最基本的、最初阶的和谐消费环境。可以说,没有信息通畅以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就根本谈不上和谐的消费环境,它只会引起社会的不安,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2、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
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是中国和谐消费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商品生产部门、服务提供单位都要以为消费者生产和提供文明健康的包括各种消费品、消费场所、消费品广告等在内的消费环境为己任,通过建构文明健康的消费环境引导人们积极向上,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3、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是针对于消费活动的交易过程而言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消费的实现依赖于一个交易过程,交易过程本身就构成一种消费环境。如果交易过程是公平公正的,那么,就可以说这种消费环境是公平公正的,是和谐的,反之,这种消费环境就是不公平公正的,也就是不和谐的。
4、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
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包括两层涵义:一是诚信,即讲信任、讲声誉,它主要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品的商品生产部门和服务提供单位对消费者要讲信任、讲声誉;二是友好,即关系的协调,包括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协调、企业和消费者与其他权益主体关系的协调、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协调等。
5、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
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是针对消费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提出的一个和谐消费环境概念。人类的消费资源是有限的,有的资源不可再生,有的虽可再生但其再生过程和再生能力会要受到环境的影响。为了本代人的消费不至于影响后代人的消费,确保本代人与后代人的消费和谐,必须建构一种节约环保的消费环境。
建构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消费环境的建构既是中国经济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中国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个安全放心、文明健康、公平公正、诚信友好、节约环保的和谐消费环境的形成不仅对于中国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有着诸多的好处,更为重要的是,它对于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加速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和谐消费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努力进行的一项伟大事业。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仍然有着许多的事情要做,其中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不仅关系到企业之间的竞争秩序和发展环境问题,而且关系到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和切身利益问题。因此,和谐消费环境应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题中之义,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和谐消费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广泛深刻的涵义,它包括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丰富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全面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即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谐包含了人们消费生活领域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包括建设一个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谐消费环境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
最后,和谐消费环境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中国特别重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尤其重视“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促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和谐消费环境既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它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从消费品的生产到消费品的消费的整个经济活动过程来看,和谐消费环境建设主要通过消费品的生产文明建设、销售(流通)文明建设、消费文明建设而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并发挥重要的作用的。
现状
当前中国消费环境中还存在着不和谐因素,不仅压抑了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制约了消费活动的扩大,破坏了公平竞争、自由交易的市场秩序,也容易滋生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主要原因除了企业的惟利是图,也源于一些部门和地方在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重发展、轻规范”、“先发展、后规范”、“只发展、不规范”、“重效率、轻公平”、“重生产、轻消费”、“重投资、轻消费”、“重经营、轻消费”的思维定势。结果,消费者利益受损,经营者信誉受损,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诚实守信的主流价值观受到污染,效率目标也很难实现。 措施
优化社会环境第一,要培育消费主体的责任意识。 主体责任意识的缺失,是目前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消费维权的实践表明: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在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中各自扮演着不同角色,其价值取向不尽相同,但在同一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中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同。消费者在依法维权的前提下承担的是公民责任,必须强化理性消费和维权意识,要把个人形式出现的诉求演变为社会诉求,把个案维权提升到对经济秩序,法律制度和社会道德的维护,实现个人维权之升华,彰显公民之正义。经营者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承担的是社会责任,在经营理念上要恪守商业道德的高度,讲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合法致富,在经营活动中要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在消费维权中要以消费者权益为重,认真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防止因消费纠纷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埋下不应有的隐患,努力实现经营者社会责任与道义责任的统一。管理者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承担的是法治责任,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已任,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消费维权案件,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优化和谐消费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管理者法治责任与政治责任的统一。
第二,要构建消费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和谐消费从本质上说,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在消费或消费维权纽带维系下的各得其所。因此,行政部门与消费者保护组织要最大限度地寻找共同点,营造不同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