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大县利益补偿机制的益处
作为粮食生产大县,也要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作为粮食生产大县,一方面要依
作为粮食生产大县,也要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作为粮食生产大县,一方面要依托自身优势推进特色工业化,积极发展粮食深加工;另一方面中央可出台一些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到产粮大县投资项目,在贷款、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当然,粮食生产大县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必须确保粮食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
建立粮食生产大县利益补偿机制,不是解决产粮大县财政问题的根本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财政困难。下一步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是,中央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补贴(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可逐步取消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切实减轻粮食生产大县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投资的财政负担。在此基础上,再由中央、粮食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大县进行利益补偿,为粮食主产区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财政环境。
为改善和增强粮食生产大县财政状况,调动粮食生产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国家不断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从2005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320亿元。与此同时,国家逐步取消粮食主产省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据了解,目前部分主产区与部分主销区建立了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原因比较复杂,但关键是责任不明确、相关要求没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