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打击生产“注水肉”
今年,我省确定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11项专项整治,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省商务厅承担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病死畜禽处置和“瘦肉精”等专项整治。
在工作中,省商务厅认真落实省食安委的要求,对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安排部署到位,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完善制度到位,取得了较好成效。
重点打击生产“注水肉”
6月-10月,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牧业、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所辖地区畜禽屠宰厂、综合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进行了地毯式检查。
8月,商务厅对各地进行了督察,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屠宰厂存在证、章配备不齐全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已取得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屠宰企业进行重新审核,严肃查处证、章、标志牌违规行为,屠宰厂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另外,商务厅针对病死病害畜禽处置以及群众关注的“注水肉”、私屠滥宰等问题,召开了4次会议研究部署,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产“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方案》等11个文件。
同时,还组织法规培训3次,督察检查2次,督促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活畜进厂查验登记等安全制度,要求畜禽屠宰厂内的肉品检验员要对入厂畜禽整体状态进行检验,发现疑似注水、病死畜禽立即报告。
严防含“瘦肉精”畜禽
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措施,重拳出击,商务厅铲除了多个“注水肉”黑窝点。
同时,省商务厅还督促屠宰企业严把入厂关,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瘦肉精”抽检和自检工作,严防含“瘦肉精”畜禽进入屠宰环节。
此外,今年6月,省商务厅先后召开了全省执法人员、畜禽屠宰企业负责人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会,对《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宣传学习。就“生猪屠宰厂重新审核换证”、“畜禽屠宰厂经营行为”、“操作规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肉品品质检验标识分类管理”及“信息监测”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监管和企业负责人的守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