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加大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推进大型
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加大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推进大型规模养殖场(户、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UP)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工作,督导养殖场(户、区)和动物诊疗机构使用兽药GUP系统和动物诊疗系统,记录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努力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地证明的规范使用,加强入市食用农产品索证验物工作,重点把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
开展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加强对生猪屠宰定点企业、牛羊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毛皮动物胴体及其他未经检验检疫动物肉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依法严惩私屠滥宰、注水肉、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肉品检验或经肉品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