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晋城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还先后开展了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顿等
晋城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还先后开展了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顿等行动,进一步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今年以来,在对全市86户食品生产企业、36户流通企业和11户餐饮单位进行的抽检监测中,共发现不合格食品14个品种(批次),全部依法予以处置。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针对乳制品、肉制品以及农村食品市场的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456起,移交司法机关2起,执行罚没款17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追溯源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市相关部门加强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方面的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加大对18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79家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格式化检查,做到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记录三到位,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我市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净化食品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在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对晋大农牧产业有限公司和强民乳业公司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的许可和监管工作,全年完成3批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确保生鲜乳合格率达100%。
在畜牧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畜牧部门专门派出兽医督促畜禽屠宰场,落实进场检查登记、检验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并监督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先后查处取缔了两个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和4个畜禽私屠滥宰窝点。在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批发市场、川菜店等进行检查,严格检查食用油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制度,未发现有“地沟油”经营行为。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整治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27户,查获劣质食品违法案件89起,上缴罚没款30余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针对乳制品、肉制品以及农村食品市场的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456起,移交司法机关2起,执行罚没款17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追溯源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市相关部门加强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方面的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加大对18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79家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格式化检查,做到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整改落实记录三到位,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我市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净化食品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在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对晋大农牧产业有限公司和强民乳业公司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的许可和监管工作,全年完成3批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确保生鲜乳合格率达100%。
在畜牧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畜牧部门专门派出兽医督促畜禽屠宰场,落实进场检查登记、检验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并监督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先后查处取缔了两个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和4个畜禽私屠滥宰窝点。在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批发市场、川菜店等进行检查,严格检查食用油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制度,未发现有“地沟油”经营行为。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整治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27户,查获劣质食品违法案件89起,上缴罚没款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