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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开瓶费就能实现行业自救?

2007-07-26 10:26 白酒

饭店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这个曾经引起广泛讨论的话题,最近在扬州再掀波澜。
  
  据报道,近日在扬州市广陵区工商联合会召开的“扬州餐饮业经营管理研讨会”上,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餐饮市场,与会的该市30多位大、中、小型饭(酒)店负责人纷纷表示并发出倡议,呼吁扬州所有餐饮企业抱团收取酒水服务费,以实现行业间的自救。据初步统计,该市已有200多家酒店准备加入收取酒水服务费的行列。(见7月25日《江南时报》)
  
  早在几年前就有了开瓶费收取之争,有识之士唇枪舌剑,阐明原则立场,呼吁消费者坚决加以抵制,有关权威部门顺应形势,明确反对酒店擅自收取开瓶费,最终消费者以压倒性优势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这可以从许多地区出台相关政策显现出来。
  
  然而,就在主流民意——不得收取开瓶费盖棺论定之时,扬州200多家酒店居然老调重弹,声称要抱成一团实现行业自救,给人的感觉就是“酒店行业到了最危险时刻”,孰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围绕着“开瓶费”该不该收,扬州消费者协会和扬州烹饪协会燃起了“战火”,打起了嘴仗。
  
  本次抱团“自救”的支持者扬州市烹协常务副秘书长邱杨毅认为,餐饮企业在提供饭菜、酒水的同时,还向消费者提供了服务人员的微笑、就餐的餐具、环境等服务,这些都是餐企运营过程中需要计算的各种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餐企收酒水服务费,甚至收一定金额的“开瓶费”,完全合乎情理。
  
  对于扬州市烹饪协会的说法,扬州消费者协会则据理力争,表示此举涉嫌违法,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餐企只要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开瓶费”,就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餐企收“开瓶费”,不但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而且还属于二次收费。
  
  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他们在互相“攻击”同时,却忽视了争议主体——消费者的存在,有市民表示,酒水本不是饭店的产品,饭馆不过倒一下手,价格就至少翻了一到两倍,这就难怪饭馆都谢绝自带酒水。而如果酒店能把酒水的价格控制在一个消费者普遍能接受的水平,就会有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不自带酒水。据知,某大型网站曾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反对饭店收取“开瓶费”,并认为收取“开瓶费”是霸王做法的高达93.98%,可见,消费者并不理会酒店那一套。
  
  有一个反常现象,不知人们注意到没有,其实,卖酒水不应当是酒店的主营,就像卖药也并不是医院的主营一样,可为何卖酒水和卖药却成了酒店和医院的主要经济支撑?我看,是唾手可得不费吹灰之力的暴利使然。200多餐饮企业要抱团自救,莫非不收开瓶费企业就会关门倒闭?真是危言耸听!我们认为,餐饮行业赚钱的方法有很多,只要服务到位,将开瓶费控制在一个合理的价位上,相信消费者是可以接受的,餐饮企业果真要实现自救,必须积极拓宽自己的营业面,多找其它合法合规的盈利方式,以此提高自己主营餐饮的收入。而一味打消费者的歪主意,抱着开瓶费不放,必然把自己逼进死胡同,到那时,倒闭在所难免,恐怕不仅仅是自救问题,而是面临自杀的大问题了。
  
  说到底,收取开瓶费拯救不了餐饮业,你抱团自救,消费者就会抱团抵制,面对庞大的消费群体,谁甘拜下风,毋庸赘言。
[稿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