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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条件苛刻 双轮酒业挂牌转让“乏人问津”

华夏酒报 2009-08-10 14:05 白酒
  徽酒“群狼”的集群效应又开始上演,不过,这次不是在销售市场而是在资本市场。   近日,

  徽酒“群狼”的集群效应又开始上演,不过,这次不是在销售市场而是在资本市场。

  近日,从安徽省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获悉,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正在挂牌转让,底价为2.09亿元。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是安徽高炉酒厂和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安徽省涡阳县委、县政府批准,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涡阳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而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均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安徽高炉酒厂持有的13.03%股权和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86.97%股权合并为一个转让标的转让。

  100%股权挂牌转让

  “目前已经接触了两三家,没有人正式投标。当地政府想寻找好的投资者,并不排斥外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该项目负责人表示。

 

  转让公告显示,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股东现为国有企业安徽高炉酒厂和国有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其中安徽高炉酒厂出资208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3.03%,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91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86.97%。

  据悉,此次双轮酒业100%股权转让的原因是国资退出,转让标的为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其对应的是安徽九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皖九通评报字(2008)第019号《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经过期后调整后的全部净资产总额的100%。

  转让目的在于继续保留高炉家酒品牌,将其做强做大,并不是“简单地卖掉”。

  转让公告对于受让人也规定了比较严格的条件,包括受让人须是以长期投资为目的,受让人或其控股母公司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达人民币4亿元以上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财务支付能力,股权收购资金能按约定如期支付到位,对受让企业有明确可行的发展目标规划等等。

  根据挂牌信息,当地政府希望接盘者与双轮酒业的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且5年内不得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以外的第三方转让,3年内持续投入发展资金不低于2亿元,并力争5年内上市。摘牌时须签署《整体受让安徽双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承诺书》并交纳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摘牌保证金(境外企业可以指定境内企业代为交纳摘牌保证金)。受让成功后,在交纳股权转让价款的同时须另行交纳人民币6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产权交易公告的受让条件还包括,通过寻找到实力较强的投资者,进一步做强做大双轮酒业,促进当地税收和就业。因此,挂牌公告中提出,不改变标的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主体和纳税地,仍保持在安徽省涡阳县域内,确保受让后3年内对财税的贡献年递增率不低于10%。同时,须接收90%以上的在岗职工(合同期不少于3年),并为他们接续各种社会保险关系,交纳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各种费用,确保职工收入稳步增长。在职不在岗人员,愿意并能胜任工作需要的,尽量安排上岗。

  资本压力

  在安徽市场,双轮酒业的品牌力可谓不弱,旗下的“高炉家酒”可以与古井贡、口子窖相媲美。据安徽省酒业协会的资料显示,2008年,安徽白酒企业销售额达到10亿元的企业仅有古井贡酒、高炉家酒、迎驾、口子窖4家。

  如今,在这徽酒第一集团阵营中,口子酒业在2008年9月成功吸收了美国高盛集团人民币3.55亿元的投资,25%的股权转让成功引进了外资股份;而就在上个月,古井贡完成了与上海浦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让,40%国有产权换来了4.65亿元的资金投入,迈出了产权结构调整的重要一步。

  同时,即使没有资本切入的安徽迎驾集团也通过多元化发展形成了集酒类销售及配套产业、旅游开发、房产建筑等的大型酒业集团。

  徽酒一线企业的频频出手,让双轮酒业倍感焦虑,面对如今酒股市场逆势上升的大好机遇,加上兄弟企业的带头作用,不甘居后的双轮酒业似乎也想“碰碰运气”。

  此外,《华夏酒报》记者分析认为,由于8月1日公布实施的白酒消费税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白酒涨价的“推手”,刺激了一直低迷的高端白酒市场,未来随着宏观经济转好,属于消费类行业的白酒股业绩大有企稳回升的之势。另外,对于多数二线品牌白酒企业来说,相比于2001年的税收调整,这次的新规对他们来说影响相对轻微,在一定程度上是给其营造了一个更为公平的税收环境。

  此时的酒业资产无疑成了众多投资者眼中的“绩优股”, 双轮酒业的适时挂牌不失为一个良策。

  “目前虽然接触两三家,但没有人正式投标。”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该项目负责人对外表示。

  业内人士估计,此次双轮酒业挂牌遭遇“乏人问津”的尴尬除了资本的理性选择外,还在于其转让条件的苛刻。

  此刻,有两个例子或许能够给双轮酒业的管理者们带来一些思考或者启示,同处陕西的两大白酒企业,同样是资本整合,命运却迥然不同。

  8月6日上午,华泽集团(金六福企业)董事长吴向东与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吉焕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经历了近半年的磋商谈判后,华泽集团以现金出资9498.60万元,占陕西太白酒业51%股权,成为太白的控股股东,双方合作后,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名称不变,太白酒的生产地不变,纳税地不变,商标不转移”。

  陕西西凤酒与中粮集团的合作显然没有这么愉快。由于政府方面的干预,双方的谈判已经停止。对此,西凤酒业也很无奈。据悉,中粮具备西凤酒发展最为需要的省外渠道和品牌优势,应该是最为理想的战略投资方。“但由于此次企业重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都是由政府在主导,企业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西凤酒业公司内部人士表示。

  综合两个案例,双轮酒业“担心同类企业仅仅是出于利用原渠道价值的目的购买,在收购之后,会逐渐造成原品牌(高炉家酒)的消失”而排除同业企业资本的做法着实有些狭隘,甚至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况且,以目前双轮酒业品牌的影响力,以长期投资为目的收购方没有理由将其“雪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