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监督检查重点白酒生产企业
为切实促进全市白酒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车辆10台次,采取“五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白酒产品源头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白酒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制意识。要求企业依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真实反应企业的质量管理情况。
严格生产许可,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白酒生产许可有关规定和条件组织生产,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规定。在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前提下,进行生产许可的延续、变更、注销等。检查未发现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倒卖、出租、出借白酒生产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严把原辅材料、添加剂使用关。通过对企业采购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的贮存是否做到离地、离墙堆放,防护措施是否有效;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等方面的检查,要求企业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不准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
严格出厂检验制度,切实做到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白酒强制性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