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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思旭:白酒消费税调整是趋势

糖酒快讯 2016-04-21 16:08 白酒
近日,白酒消费税改革政策年内出台一说可谓是沸沸扬扬。为此,糖酒快讯网记者致电中国酒业协会相关负责人

    近日,“白酒消费税改革政策年内出台”一说可谓是沸沸扬扬。为此,糖酒快讯网记者致电中国酒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就此事进行了咨询。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所长、主任朱思旭表示:“消费税调整是趋势,目前,消费税复合征收的方式已与市场发展不相适合。当前,从量、从价的复合征收方式对价格较高的高端酒有利,这有悖于行业由‘名酒’向‘民酒’靠拢的趋势,也不符合财税改革‘一增一减’的主线思路。”

    据悉,国家整体的财税改革主线是把“两高”(即高档消费品和服务)纳入征收范围,而日常必需消费品则剔除出征收范围,这体现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消费升级,以及弥补地方财力空缺等意图。

    “国际惯例是谁消费就向谁征税,白酒向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是对行业、社会、消费者比较有利的。”对于宋书玉所提到的消费者改革方向,朱思旭是比较认同的。他认为,这首先有利于各地方政府重视对酒业的管理和规范。比如以前按生产企业征税,不管是广东还是北京销售的五粮液,税收都会划归四川,但四川相关部门又无法监管广东或者北京的销售市场。而如果改为流通环节征税,那么当地的税收部门必然会更加积极主动的重视这一市场的规范性;其次,此举亦可防止税收流失。在以往的实践中,生产企业征税后,产品的具体流向和价格是难以监管的。改为向流通环节征税后,只要做好流通环节的监管,各个环节产生和缴纳的税费就可一目了然;再次,从流通环节增税,有利于税收的透明化,对消费者而言,可以清楚地知道酒的成本和为此所缴纳的税费,增加纳税人的意识。

    关于消费税的调整,朱思旭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去掉从量计税,保留从价计税,但从价计税应按酒精度的差别来纳税。”

    在他看来,从量、从价的复合税改为从价计税是较为合理的。现在白酒消费的主力是中产阶级,其消费的主流产品则是中低端产品,从量计税的话,对生产、从事中低端酒的企业来说会大幅增加成本,而高端酒受此影响则较小。他以广东某生产中低端酒的企业为例,说该企业一年销售两亿瓶酒,需多纳约1亿元的从量税。而从量税取消后,该企业就可以把这部分钱回馈到消费者端,从而降低消费者的购酒花费。

    此外,他还建议按酒精度来征税,对酒精度较高的酒高额征税,对酒精度较低的酒则适当减少征税额,进而推动白酒低度化。

    其后,记者又致电了两家白酒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目前是按照现有税收政策在执行,对消费税将发生变化的消息并不清楚,但同时,他们也说,一旦上述政策尘埃落定,必将对行业整体产生重要影响。

    而在经销商方面,对向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的改革方向则大多不太认可,他们表示,这会增加经销商的赋税负担,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除此之外,行业智业机构的人士则普遍认为,中国白酒行业要推动消费税向流通环节转移,将涉及到终端的诚信度、各地经济情况差异等众多因素,政策的出台,必须有相关的配套及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