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人事改革再出重拳
从汾酒集团获悉,该集团将人事制度改革与机关作风建设挂钩,建立了机关作风评比最后3名的单位和负责人行政
从汾酒集团获悉,该集团将人事制度改革与机关作风建设挂钩,建立了机关作风评比最后3名的单位和负责人行政降级的动态奖罚机制。这是汾酒集团人事改革继销售公司实行“组阁聘任制”、探索“能者上”之后,再次从集团层面的机关职能处室作风建设入手,目标直接锁定为“庸者下、劣者汰”。
2017年以来,汾酒集团作为全省国企国资改革试点,在稳步推进新一轮改革中,直面人事制度改革这一痛点,先是在销售公司力推“组阁聘任制”,为营销政策“松绑”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动力。此次“后3名行政降级”的动态奖罚机制,遵循“先列规、后评比”原则,在集团层面先出台处罚规定,然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评比。
按照规定,汾酒集团所有机关处室每年均参与作风建设考核,由全体部门进行打分,排名最后3名的单位和负责人将被处以行政降低一级的处罚,如下一年度考核评比时继续位居后3名则继续降级。规定还相应明确了“进步条款”,即该单位如果在下一次评比中评价较高,则单位和个人可以恢复原先的行政级别。在“汾酒速度”已经形成的背景下,“后3名降级”这一动态化考评机制,既让落后者知耻而后勇,又勉励先进者保持清醒继续奋进。
汾酒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针对性机制旨在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压力传导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有利于打破机关作风僵化局面,进一步提升机关部门的服务意识水平,为集团改革作出表率,带动职工理解、支持改革,推动形成你追我赶的正能量、争先创优的好氛围,为汾酒改革实现“加速度”提供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