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之将重审
解百纳之争有新进展 将发回国家商评委重审
拥有30亿元市场份额的解百纳究竟是张裕公司的私有财产,还是整个葡萄酒行业的共同资源?1月15日,记者从有关方面正式获悉,经过6年纷争,200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对张裕申请注册解百纳的裁定,判定发回国家商评委重审。
据悉,2002年,张裕公司注册解百纳商标,因为多家葡萄酒厂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当年撤销了该注册。2008年5月26日,商评委在经过反复论证与多轮评审之后,作出了关于解百纳商标复审裁决:6年前核准张裕注册的解百纳商标现维持注册,并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同时,商评委也驳回了长城公司等4家企业针对解百纳商标提出的撤销申请。
张裕注册解百纳一事,曾引起了业界的反对。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12家大型酒业公司联系整个葡萄酒行业结成联盟,诉至法院,要求商评委撤销裁定。
这场争夺背后,其实是高达30亿元的市场份额。据中国酿酒协会的统计,2007年中国葡萄酒销售规模约为150亿元,其中解百纳的市场份额就高达30亿元。
12家大型酒业公司的反对意见认为,解百纳(Cabernet)是法文“cabernet”的中文译名,作为国际公认的葡萄酒品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400余年的种植历史,原产于法国。作为葡萄品系,自从国外引种以来,东起山东烟台,西至新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中国进行了大范围的种植。
张裕在2002年被商标局撤销关于解百纳商标的注册权,在6年的漫长诉讼过程中,张裕一直坚持“70年解百纳”这一说法。目前,由于对立双方又提出大量新的证据,法院认为,国家商评委应在综合原有证据及新提交的证据基础上,重新作出裁决,否则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王朝酒业的企业代表称,中国葡萄酒发展方向应是从行业大局出发,各方联合起来共同制定符合行业规则的产品标准,共同维护产品和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