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是酒类商品生产和消费大市
提要:酒类生产和销售是我市的重要产业,生产和销售各环节,总销售超过10亿元,上交税金超过1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市酒类监管的任务,不但要保障市场有序规范,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还要扶持酒类商品生产,保障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酒类生产规模小,酒类商品品质低、市场小。
晋中市是酒类商品生产和消费大市。自2000年我省实施酒类流通监管工作以来,我市酒类管理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经费不足、执法环境恶劣等困难,努力工作,在加强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酒类市场的有序运行等方面取得一些成果。
一、我市酒类市场现状
(一)、酒类商品生产情况
据调查,全市共有白酒生产企业30多个,年白酒总产量超过3.5万吨,销售额超过5亿元,实现利润2000万元,上交税金1亿元;
主要的白酒生产者基本情况如下:
祁县共有17户证照齐全的酒类生产者,年产白酒4万吨,销售3亿元,上交税金6000万元。其中北京红星酒业公司祁县六曲香酒厂年产量2万吨,销售2。5亿元,上交税金5000万元,主要品牌是北京红星二锅头、六曲香,行销全国。
昔阳共有证照齐全的2户酒类生产者,其中大寨酿酒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现已停产,主要品牌有大寨春、铁姑娘,昔阳金鹿酒业公司年产100吨,主要是配制酒。
介休有1户证照齐全的酒类生产者,山西金源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品牌有绵山牌、定阳馥,销售2000万元,上交税金300万元;
太谷有证照齐全的酒类生产者2户,年产量300吨,销售600万元,上交税金50万元,主要品牌有谷酒,三多堂;
榆次有1户证照齐全的酒类生产者,榆次后沟堡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500吨,主要品牌堡子酒。
另外,祁县、寿阳,左权还有个别证照不全的酒类生产者,规模小,只在当地市场销售。
啤酒生产企业2个,年产量20万吨,销售额2亿元,利润300万元,上交税金5000万元。
主要的啤酒生产者基本情况如下:
华润啤酒山西有限公司年产量18吨,销售2亿元,2009年上交税金4300万元;
祁县乔家啤酒公司年产1500吨,销售300万元,上交税金50万元。
葡萄酒生产者1户,为太谷怡园酒庄生产的怡园葡萄酒,产量400吨,销售2000万元,上交税金50万元。主要是出口和大城市销售。
(二)、酒类商品流通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共核准放发酒类批发许可证386套,基本覆盖了酒类批发经营者。酒类零售企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经营酒类商品的企业约13200户,已经备案登记的3500户。
据调查,我市年消费白酒34563.2吨,人均消费11.41公斤,啤酒21437.3吨,人均消费7.08公斤,葡萄酒2618.2吨,人均消费2.17公斤,酒类流通企业年销售额66583.8万元,实现利润1223.2万元,上交税金2510.3万元,
酒类生产和销售是我市的重要产业,生产和销售各环节,总销售超过10亿元,上交税金超过1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市酒类监管的任务,不但要保障市场有序规范,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还要扶持酒类商品生产,保障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壮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酒类生产规模小,酒类商品品质低、市场小。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总体上说,我市酒类监管能力严重不足,与酒类生产和流通规模不相适应。我市全部酒类流通管理人员81人,全市11个县市区没有专项经费,一线稽查人员没有基本的工资保障。
2、政府重视力度不够,部分县执法主体不明,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的情况,发展不平衡。像平遥这样的旅游大县,酒类监管工作基本瘫痪,我局也给分管的县长反映过,强调一旦发生问题,涉及到国内国际。
3、《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中的基础监管措施,大部分无法落实到位,有的根本就没有落实。执行相对较好的酒类批发许可证管理,由于市场稽查能力不足,无证批发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假冒伪劣酒品泛滥成灾,一些监管不力的县市,半数上以上名酒为假酒。其他一些酒类商品也是品牌多杂、质次价高,经营乱,基本品质没有保障。据反映,榆次已经成为仅次于文水的假酒造假基地。
4、经费和人员没有保障,市场稽查状况令人堪忧。一些监管较好的县市也只能保障县城周边地区稽查到位,乡镇和农村由于稽查费用高,无力顾及。一些监管不力的县市就连县城地区也无力稽查,这样的结果,既保证不了基础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也保证不了市场酒类商品的质量。
5、我市各职能部门的协调略显欠缺,单靠酒类监管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这主要是由于我市没有充分利用统筹协调机构,建立统筹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各自为阵,互不协调。
二、监管建议
酒类流通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们在全省酒类监管会议的经验交流和对酒类工作监管先进地市的实地考察,认为可以借鉴大同、临汾和忻州等兄弟地市的成功经验,出台相应的酒类监管办法,保障经费和人员,统一规划、部门协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诚信经营、群众监督四方面的有效工作,争取酒类市场规范有序。
(一)、领导要加强重视
1998年大同地区发生假酒致死人案后,大同市委和市政府吸取了惨痛教训,开始对酒类商品进行严格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实施酒类监管容易取得共识,实施难度较小。《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就是借鉴大同经验制定的。所以说,大同的酒类商品监管收受到领导重视,起步早、基础好,而且越来越完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
(二)、要有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市场稽查队伍
大同市辖区内的酒类监管工作由市商务局统一管理、统一执法,大同市设置的区政府不再执行该项职能,对所辖县则与其他兄弟地市相同,这样有利于集中行政资源,统一行动。大同市酒类监管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大同市商务局,下设酒类专卖管理所,专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人,有三支稽查队维持日常稽查,稽查力度大。截至目前,大同已有2人违法经营酒类商品被逮捕判刑,另有4人被通缉,严厉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