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包场分局查处不合格葡萄酒 10-11
海门包场分局查处不合格葡萄酒 10-11 葡萄美酒夜光杯,中秋佳节喝一杯美味的葡萄酒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海门包场分局查处不合格葡萄酒 10-11
葡萄美酒夜光杯,中秋佳节喝一杯美味的葡萄酒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然而家住海门市东灶港镇的徐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节前,他在东灶港镇某超市花228元购买了一箱葡萄酒,共计6瓶,准备在中秋节和家人共饮,可当他品尝后,却发现这葡萄酒的味道不对。怀疑买到了假酒的徐先生遂向海门市公安局包场分局投诉。
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种名为“长城干红葡萄酒”的葡萄酒,外包装上标有净含量为750毫升,酒精浓度为11.5%等字样。据了解,该超市于2009年12月购进这一批次葡萄酒共计12瓶。分局执法人员抽取了两瓶相同批次葡萄酒,与消费者徐先生提供的所购一箱葡萄酒中的两瓶,一同进行检测。经检验,发现该葡萄酒中的酒精浓度只有1.03%,远远低于包装上所标示的酒精度,不符合法定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经过分局的调解,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由该超市赔偿徐先生相关费用。对这一调解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针对超市出售的该批次不合格葡萄酒,包场分局已进行立案查处,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