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赢消费者点赞
近段时间,细心的市民在餐饮单位就餐时会发现,显著位置增设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上面详细介绍了餐饮单位的添加剂使用情况,赢得了消费者点赞。6月20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是我市管理餐饮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做到食品信息透明,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来到步行街小吃街一家餐馆,一进店便在醒目位置看到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盐、花椒、茴香等原料的使用情况写得一清二楚,顾客可通过该标牌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食品安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食品信息透明可以让顾客吃得更放心。”在店内就餐的市民徐女士说。
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不仅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也赢得了经营者的支持。采访中,荆河路一家餐馆的许老板说:“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示牌上的相关信息,选择食品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监督,我们会严于律己,做出更健康的食品供消费者食用。”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安全,市食药监局推行的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在规范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接受市民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
“餐饮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告诉消费者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什么,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自己食用了什么添加剂。”据市食药监局餐饮科科长时荣辉介绍,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都要公示在店堂醒目位置,让消费者理性选择、明白消费。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并且不得隐瞒、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如果市食药监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违法添加及超量添加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时科长提醒市民,在餐饮单位就餐应索要发票或收据,如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民可及时拨打投诉电话12331,向市食药监局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