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超市食品贮存堪忧
购买食品,人们一般只会关注保质期,却不知贮存条件不合适,食品在保质期内品质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天气炎热时,极易发生误食而出现拉肚子、痢疾等病症。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一位儿科医生说,保质期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正常情况下,保质期内的食品不会发生变质,但如果贮存环境没达到要求,食品的口味、气味和外观会发生变化。例如,酸奶一般保质期为7至10天,但贮存条件必须是0至5摄氏度,一旦暴露在常温下,几个小时内就会变质。面包糕点根据季节有不同的保质期,一般冬季7天,夏季1至2天,但是如果面包放置在湿度较大的地方,通常隔天就有可能滋生霉菌。
不同的食品,有着不同的安全“体温”。如,新宰杀的家禽应置于4摄氏度的冷藏库中,需长期储存的家禽应在零下25至29摄氏度速冻24小时至48小时后,再置于低温中可贮存半年;鲜蛋的适宜保存条件为1至5摄氏度;新鲜乳品、配乳、奶油等应置于5摄氏度的冷库中保存,乳制奶粉应包装严密置于干燥通风的常温处贮存;原果汁、浓缩果汁等应在4摄氏度下冷藏保存,液体饮料、固体饮料也放置在阴凉干燥避免阳光暴晒处;食用油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照射。记者走访了银川市多家超市和商店发现,一些大型超市,大部分食品比较符合贮存条件,但也有不足的地方,如将一些特价酸奶、乳品、鸡蛋、果汁等直接放在货架上,虽然室内装有空调,但仍然无法达到最高5摄氏度的贮存条件。而一些小商店、超市,店主无视“贮存条件”,酸奶放在大门口暴晒,面包随意摆放在货架上。明显注明应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曝晒”的饮料,时时刻刻感受着“阳光普照”。
每种食物都有一个相对安全的“体温”,在这个温度下,食物的保存期长,同时保有最佳的营养与口感。但是如果无视这个“安全体温”任意贮存,轻则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重则导致食用者肠胃受损甚至中毒。“病从口入”,为消灭食品安全隐患,希望广大消费者购物时留意食品是否按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以保证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