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并购后果汁市场份额不超过20%
9月12日,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小筠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可口可乐与汇源合并后所占的果汁市场份额(包括100%纯果汁、中浓度果汁、含果汁饮料)低于20%。
但同行看来,收购完成后的影响远没有市场份额的数据那么简单。“这种影响最直接表现会是可口可乐对渠道商、分销系统拥有更进一步的控制力。”
市场份额之辩
市场份额是反垄断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前提是划定相关市场范围,并且计算并购当事方各自的市场份额和并购后的市场份额。
而目前,对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后的市场份额,数据版本不一。有媒体说,收购后可口可乐将占据中国果汁市场43%的超高份额。而北京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如果以各企业产销量作为市场份额比重的计算参考依据,2007年中国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市场份额排名前三位分别是: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东莞)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果汁所属的汇源集团),市场份额在分别是18.69%,15.04%与13.95%。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的市场份额28.99%,超过目前位居第一的统一。
可口可乐的李小筠认为,在界定市场份额之前,需要明确“相关市场范围”。对于可口可乐而言,即便是狭义的“相关市场范围”也是指果汁市场, 即包括100%纯果汁、中浓度果汁、含果汁饮料的果汁市场。李小筠引用饮料市场调查公司英国加纳地亚公司的2008年中国饮料市场年报数据,可口可乐与汇源合并后所占的果汁市场份额(包括100%纯果汁、中浓度果汁、含果汁饮料)低于20%。
同行观望中反对
而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心存担忧的同行,也在观望。虽然有媒体报道,考虑到可口可乐与汇源合并之后,将垄断一半以上的渠道,加上可口可乐的财力支持,其他企业基本没有生存空间,所以已经有多家企业聚集商讨,准备联名上书商务部反对此次收购。但是,联名上书尚未有进展。
《申报标准》是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迄今为止颁布的唯一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但是,反垄断法并没有明确,反垄断审查机构将在什么情况下通过这起并购。反垄断法第27条规定了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以及“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等6个因素,但没有具体的指标或者量化的标准。所以,目前很难根据这些标准来预测可口可乐和汇源并购案的前景。
统一、农夫山泉内部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如果并购成功,对国内的饮料竞争对手一定是会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最直接表现会是可乐对渠道商、分销系统拥有更进一步的控制力。”上述人士表示。“饮料行业的竞争本来就非常激烈,并购成功之后,作为大公司的可口可乐在产品线上更齐全,它们完全有手段通过向经销商、分销商‘施加压力’,迫使渠道签订排他协议。”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一旦商务部收到有关申请,会立即根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