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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立体防控网

中国食品商务网 2008-12-15 13:15 饮料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力军,工商系统重任在肩。记者日前在重庆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工商系统结合山城实际情况,多措并举,为3000万重庆市民的食品消费设立了一道安全屏障 食品安全是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
   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力军,工商系统重任在肩。记者日前在重庆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工商系统结合山城实际情况,多措并举,为3000万重庆市民的食品消费设立了一道安全屏障——

    “食品安全是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近日记者在重庆市采访时,该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文渝对记者说。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商系统结合山城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努力做好食品市场的安全把关人,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全市经营者开展法律警示教育活动

    “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经营的根本和守法的前提”;“不诚信经营,即使是再大型的企业,也迟早会被消费者抛弃”。12月10日,重庆市工商局渝北区工商分局大会议室里,该区70多位大型商场超市的负责人以及从事食品批发、经营的业户,一边聚精会神地听讲,一边仔细地做着笔记。讲课人是重庆瑞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杜红,讲课的主题是“诚信、守法、尽责——三鹿奶粉事件的法律警示”。这是重庆市工商局自12月2日以来开展的经营者法律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

    重庆市工商局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崔洪强对记者说,从12月2日开始,该局邀请法律专家对经营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从法律的角度阐释经营者从三鹿奶粉事件中应该吸取的教训,并开展互动和现场法律咨询。预计参加培训的食品经营者可达到6000人,基本覆盖了重庆市食品批发以及大中型商场超市的食品经营人员。

    当天,杜红律师结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 《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的相关内容,告诫经营者,守法经营是食品经营者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不讲诚信,违背了法律,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次法律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得很好,也很及时。律师结合市场热点给我们上了一堂法律课,警示我们要时时刻刻牢记,作为经营者,我们就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永辉超市负责人杨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文渝对记者说,在重庆市主城区开展这次法律警示教育活动,可以切实履行工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职责,使广大食品经营户从三鹿奶粉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牢固树立为食品安全负责、为消费者负责、为经营者自身负责、为国家负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营者法律意识高了,就能从源头上严把食品质量关,就等于为消费者添加了一把安全锁。

    试点商品质量电子联网监管成效显著

    食品等重点产品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两项制度”,是国务院《特别规定》确定的经营者法定义务,是工商机关对经营者进行监管的重要内容。自2007年下半年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经各级工商机关努力,两项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但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结束和落实两项制度工作的深入,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对落实食品监管两项制度作过专题调研的重庆市永川区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宋世轩对记者说,即使是一般的食品批发商也都代理数家、甚至数十家品牌的产品,每一品牌涉及数十个品种,每个品种又有不同的规格和批次,进货时手工填写进货台账,并索证索票,销货时又要填写销货台账,开具销售发票或凭证,工作量大,经营者缺乏长期坚持落实两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如何破解这一困局,成为考量重庆市工商系统落实“监管与服务相统一”要求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年5月,永川分局在重庆市工商局的指导下,设计研发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联网监管系统”,并于今年9月下旬开始在永川分局运行,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12月10日,记者在永川分局现场体验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联网监管系统”的快捷。打开执法人员的任意一台电脑,记者看到,该系统共设置了两项制度管理、过期和即将过期商品提示、工商网上巡查、消费者信息查询等六大平台。经营者进入该系统,可录入进货时索取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录入商品进货信息后,即可建立统一规范的商品进货电子台账,再输入商品销售信息,系统便自动生成销售台账。此外,该系统还设置有商品过期和即将到期提示预警模块,在商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15日内,系统自动向经营者进行预警提示,用红颜色的字体提醒经营者对有关食品及时下架。

    通过工商网上巡查模块,工商执法人员可对经营者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过期商品下架和退市等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巡查提示和建议,要求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和纠正。

    12月10日下午,记者在永川区金屏自选商场第三分店采访时,随手在货柜上拿了一袋“辣媳妇山椒凤爪”,随后通过店主周艳的电脑进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联网监管系统”,很快便查到该食品的供货商、生产日期、进货日期等信息。店主周艳对记者说,用了该系统后,每次进货时登记起来比以前方便多了,而且查找也容易。

    永川分局副局长杜高明告诉记者,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该分局运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联网监管系统”,在第一时间锁定销售含三聚氰胺不合格批次奶制品的经营者,对问题奶制品实施快速清查和下架,大大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执法效能。同时发挥该系统两项制度管理平台的作用,对问题奶制品实施快速追溯,对食品批发经营者已售出的问题奶制品的流向进行快速准确查询,及时开展了问题奶制品下架退市工作。同时运用该系统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了《关于严禁销售购买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液态奶的公告》,对问题奶制品的退货作出要求,提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晓,避免因奶粉事件引发群众上访等群体事件发生。

    重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总结永川分局的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落实两项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