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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误食三元变质奶赔偿无处可得8/4

食品产业网 2010-08-04 15:21 饮料
消费者误食三元变质奶赔偿无处可得-食品产业网
  维权网北京讯 2010年8月2日,家住北京北苑家园姚女士反映,她在饮用按月订购的三元鲜牛奶时,发现牛奶变质。这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开瓶就喝了,但发现牛奶有股咸味和酸味,后来仔细一看牛奶还凝固成了一块一块的。

  消费者:牛奶有股咸味和酸味

  姚女士称,她是按月订了三元鲜牛奶,每天送2瓶。8月2日早晨,她像往常一样开瓶就喝了,但发现牛奶居然是坏的,有股咸味和酸味,后来仔细一看还凝固成了一块一块的。而另一瓶已被不知情且一直身体多病的母亲喝了,这让她很担心。本以为订购牛奶省了心,送的却是变质牛奶,她心里很是恼火,便打电话问投递员,对方的态度很不友好,让找他们总部反映。可拨打了总部客服电话,却又让她和投递员联系。“他们也太不负责任了,出了问题像皮球一样把客户踢来踢去,却不解决问题。这样的厂家如何让消费者信任?”

  “三元”投递员:已经向消费者道歉

  维权网联系了三元牛奶投递员,他说,这次牛奶出现问题是因为运送车在运送途中出现了故障,修理了近4个小时,保鲜出现了问题,他已经向消费者道歉、解释原因,并称在月底和消费者结帐时当天的费用会扣划,不会算在其中。

  消费者:三元在敷衍了事

  姚女士说,三元投递员向她道歉和解释原因了,但是三元牛奶作为一个大品牌,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应该由公司向消费者道歉,但自己拨打他们服务热线得到的却是推托责任。

  随后维权网编辑拨打三元牛奶售后电话,售后说此事上午已经和消费者联系解决了。而消费者姚女士却说她电话上午一直都处于开机状态,三元根本没有和她联系,上次她打电话也是这样找个借口就敷衍了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