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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是否存在“一刀切”?

食品产业网 2010-11-04 15:32 饮料
乳企检测设备不完善 就被关闭 质检总局是否存在“一刀切”?-食品产业网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细则对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制品的企业提出了更具体、更细致、更明确的要求。

  据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形成的新版《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自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维生素、菌落总数、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等各类指标共64项。为此,企业还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透漏,细则颁布之后,有四个月的时间由专家来对每个企业的条件进行审查,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过,四个月的时间内完成现在1600家获证企业审查,得有一批企业退出来。

  三聚氰胺必须企业自检,这就意味着企业必须购置三聚氰胺检测设备,必须安置专门专业人员,并且建立相应制度落实国办要求。企业从两个环节进行自检,原料进厂这个环节,规定是在企业批批自检的基础上,质监部门对它的原料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监督检验。出厂产品,也要求企业批批自检,同时质监部门对企业的监督检验是每周至少一次。对于此事,企业、行业专家均有不同的看法。

  企业:几家欢喜几家愁

  观点一:检测项目过多导致产品涨价

  早在听证会上,有企业就认为自检项目过多,如对矿物质的检测必要性不大。一位企业代表表示,细则要求企业必须有自检设备,但设备需要大量投入,会导致产品成本提高成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涨价的理由,并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观点二:应将抗生素等纳入检测项目

  也有企业认为,自检项目还不够,如抗生素等也应纳入检测范围。也有企业提出,企业自检固然重要,但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同样重要。新版细则应进一步强调行政监管的作用,即使是企业自检也应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开展。还有企业认为,企业自检的重点不应放在产成品上,而应放在原料上。

  专家:检测固然重要 监管更不可忽视

  中国行业科学研究会奶业专家王丁棉认为,批批检测三聚氰胺的方式也存在着不合理性,“全都用的是国外的检测设备,300元检测一个批样,检测成本过高,浪费人力、财力。这样‘一刀切’的方式无疑会加重国内生产厂家的负担。”

  上海奶业协会高级工程师顾家生也指出,单纯依赖“检验把关”的监管食品安全思维定势需要改变,基于定义和工艺的“过程控制”更为重要。他认为对于政府监管不应仅仅局限于对成品的抽样,而应注重生产制造过程的检验。

  据了解,在欧美一些国家,政府有一种“驻厂监管”的常态管理形式,他们的法律具体规定了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现场”监管整个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