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途纯方缺席债权人大会
李途纯方缺席债权人大会 太子奶博弈格局基本确定-食品产业网
11月30日,离12月4日太子奶债权人大会召开只有短短4天,株洲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案目前已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9人。
株洲市在债权人大会前夕的这个举动,被外界解读为颇具深意。梳理太子奶风波爆发以来的各方举动,不难勾画出各方利益博弈新格局。
李途纯途穷难做主
自今年6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至今,李途纯失去自由已经近半年。
据株洲市公安局统计,至2008年9月,李途纯采取货款准备金(即预付货款)方式,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达7900多万元,大部分没有归还。
此外,2008年9月至10月,李途纯等人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用公司固定资产、个人股份为担保,采取签订借款合同、借条或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和高额利息每月10%至20%的方式,先后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借款5813万元。
株洲市公安局的通报称,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但北京密云法院对太子奶货款准备金事件的民事调解书将此事件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案”而非“非法吸储”。
如果说司法系统对“非法吸储”尚有不同见解,李途纯还不得不面对最新出现的涉嫌挪用资金罪。
专案组指出,李途纯2007年7月为满足其个人控制的非奶企业经营资金需求,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且没有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采取“先付款,后办手续”的方法,将太子奶生物科技公司3330万元资金转移到其个人控制的非奶企业湖南红胜火投资管理公司。之后再安排有关人员签署了5份《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将相关资产以3330万元转让给在开曼的公司,以此作为转移资金的依据,且其中840多万元的资产系虚假资产,因此李途纯等人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但李途纯的代理律师王清辉则表示,株洲方面宣布李途纯的罪名主要是为了打消中小债权人的信心和希望。这只不过是株洲方面想在债权人会议前给外界造成一个李途纯永远出不来了,债权人要想能多少挽回损失只有指望高科奶业的印象。
此前,李途纯的另一代理律师翟玉华发表法律意见书,称民间借贷属于正常民事法律关系,根本不涉及犯罪,刑法中没有任何罪名是用以惩治借款人高息借款的。所谓3300万资金转移的问题,翟玉华认为是太子奶集团和红胜火公司之间正常的商业经营往来,那840万元也因红胜火公司事实上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不存在虚假资产的问题。因此,所谓挪用资金罪也是不存在的。
但即便如此,12月4日的债权人会议李途纯方恐怕也未必能参加。
王清辉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或其代理人本来是非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可的。因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后,必然要面对债务人的甄别和核查,区别哪些是优先债权,哪些是一般债权。他们早已向管理人和法院提交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手续,但一直没有得到是否同意参会的通知。“让人无奈的是,他们不批准你的申请,你还没有一个法律上的救济渠道,必然向高院申诉要求参加。这是法律制度上的一个缺陷。”
文迪波风雨无阻
牵涉太子奶乱局的另一方,高科奶业接管太子奶虽然经营业绩不受好评,其董事长文迪波更被媒体曝出涉嫌通过广告实现利益输送,但株洲方面一直未有过对此展开调查的消息。随着挽救行动变为破产重整,高科奶业和文迪波更被地方政府倚重。
据株洲本地媒体报道,作为太子奶注册地的管理机构和高科奶业的出资方,株洲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出台政策支持太子奶公司的破产重整,以盘活太子奶的资产。
2008年太子奶发生危机时,管委会出手相救,与市区两级财政联手株洲企业,积极筹措资金为太子奶发放员工工资和支付紧急债务,联手市国投集团筹资组建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经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高科奶业管理团队。文迪波就是管委会派出的最重要的干部。
管委会认为,高科奶业公司托管经营太子奶公司后,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力挽危局,实现了生产经营、市场网络、员工队伍、品牌的“四稳定”目标,保住了太子奶的重整价值。在营运过程中,高科奶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形成集体决策监督机制。
有政府支持,文迪波自然无惧风雨。
但高科奶业要面对的还有一关,那就是李途纯的反诉。11月底,太子奶方面已经以境内所有太子奶的母公司中国太子食品开曼公司的名义,向湖南省高院和北京高院对高科奶业提起了诉讼,要求的赔偿金额合计达3.5亿元。
王清辉认为,高科奶业对太子奶的接管,已经构成多项违约,对太子奶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本来是房客占用了房东的房子,到最后连砖都拆走了。”只要法院支持太子奶的判决下来,高科奶业将宣告破产。
债权人各有算盘
据了解,截至目前,太子奶债权人大会登记的债权人超过了3000人,其中普通债权人1700人,职工债权人1600人。在普通债权人中,包括了此前已经起诉太子奶要求清偿贷款,并已经获得法院判决的苏格兰银行(前荷兰皇家银行)和花旗银行等财团机构。
不过,有趣的是,在财团机构能否获得优先受偿权的争夺中,却受到了李途纯的大力阻击。
2010年10月19日,上海高院判决苏格兰银行的1.5亿元贷款只由北京太子奶偿还并由湖北太子奶、株洲太子奶、李途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商标抵押无效为由驳回了其要求湖南太子奶承担责任的诉求。
而太子奶最大债权人花旗银行向太子奶的诉讼请求也于10月初在北京高院的初审判决,责令太子奶关联公司及李途纯本人返还花旗银行贷款本金5亿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将要支付高额罚息。
王清辉告诉记者:“由于相关方对此事已经上诉,所以该判决目前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目前可以肯定,花旗借款所获得的质押的商标和用于抵押的土地都因存在手续上的瑕疵而被法院认定无效,那么花旗银行依然为普通债权人。”
同时王清辉也承认,苏格兰银行对株洲太子奶的设备抵押是有效的,有机会成为优先债权人。
而向太子奶申请高额债权的高科奶业,则受到李途纯方的挑战。王清辉告诉记者,高科奶业的代偿债务并没有获得太子奶的核查与认可,其应该向款项接收方申请权利。其经营资金及经营亏损是其租赁期内自行承担的责任。
花旗银行一直以尚处于法律程序中为由不对外发表意见,但面对其在中国的最大一笔贷款,在债权人会议上,花旗银行必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对众多由经销商和供应商等组成的中小债权人来说,由于太子奶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太子奶破产则普通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比例很可能连10%都达不到,而正因为如此,“破产”也成为了中小债权人不希望看到的事情。然而根据破产法规定,一旦走上重整程序再失败,则只剩下了破产清算的唯一途径。这也是为什么李途纯方面一直寄希望于中小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给力的原因。
据透露,在太子奶的债权人会议上,破产管理人将会对太子奶的经营及债权债务情况做出说明,最终由债权人表决决定太子奶是否继续经营。只要有超过半数的债权人同意、涉及债务总额过半,破产决定便可获得通过。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多数债权人已抵达株洲。有债权人表示,在债权人大会开幕前,他们会主动联合成统一战线,如果资产管理人提出的方案低于他们的预期,他们将拒绝接受。
但不论债权人大会最终结果如何,李途纯不能掌控太子奶的未来走向几乎是可以肯定的。
株洲市在债权人大会前夕的这个举动,被外界解读为颇具深意。梳理太子奶风波爆发以来的各方举动,不难勾画出各方利益博弈新格局。
李途纯途穷难做主
自今年6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至今,李途纯失去自由已经近半年。
据株洲市公安局统计,至2008年9月,李途纯采取货款准备金(即预付货款)方式,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多达7900多万元,大部分没有归还。
此外,2008年9月至10月,李途纯等人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用公司固定资产、个人股份为担保,采取签订借款合同、借条或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和高额利息每月10%至20%的方式,先后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高息借款5813万元。
株洲市公安局的通报称,湖南太子奶集团及李途纯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但北京密云法院对太子奶货款准备金事件的民事调解书将此事件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案”而非“非法吸储”。
如果说司法系统对“非法吸储”尚有不同见解,李途纯还不得不面对最新出现的涉嫌挪用资金罪。
专案组指出,李途纯2007年7月为满足其个人控制的非奶企业经营资金需求,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且没有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采取“先付款,后办手续”的方法,将太子奶生物科技公司3330万元资金转移到其个人控制的非奶企业湖南红胜火投资管理公司。之后再安排有关人员签署了5份《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将相关资产以3330万元转让给在开曼的公司,以此作为转移资金的依据,且其中840多万元的资产系虚假资产,因此李途纯等人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
但李途纯的代理律师王清辉则表示,株洲方面宣布李途纯的罪名主要是为了打消中小债权人的信心和希望。这只不过是株洲方面想在债权人会议前给外界造成一个李途纯永远出不来了,债权人要想能多少挽回损失只有指望高科奶业的印象。
此前,李途纯的另一代理律师翟玉华发表法律意见书,称民间借贷属于正常民事法律关系,根本不涉及犯罪,刑法中没有任何罪名是用以惩治借款人高息借款的。所谓3300万资金转移的问题,翟玉华认为是太子奶集团和红胜火公司之间正常的商业经营往来,那840万元也因红胜火公司事实上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不存在虚假资产的问题。因此,所谓挪用资金罪也是不存在的。
但即便如此,12月4日的债权人会议李途纯方恐怕也未必能参加。
王清辉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或其代理人本来是非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可的。因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后,必然要面对债务人的甄别和核查,区别哪些是优先债权,哪些是一般债权。他们早已向管理人和法院提交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手续,但一直没有得到是否同意参会的通知。“让人无奈的是,他们不批准你的申请,你还没有一个法律上的救济渠道,必然向高院申诉要求参加。这是法律制度上的一个缺陷。”
文迪波风雨无阻
牵涉太子奶乱局的另一方,高科奶业接管太子奶虽然经营业绩不受好评,其董事长文迪波更被媒体曝出涉嫌通过广告实现利益输送,但株洲方面一直未有过对此展开调查的消息。随着挽救行动变为破产重整,高科奶业和文迪波更被地方政府倚重。
据株洲本地媒体报道,作为太子奶注册地的管理机构和高科奶业的出资方,株洲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出台政策支持太子奶公司的破产重整,以盘活太子奶的资产。
2008年太子奶发生危机时,管委会出手相救,与市区两级财政联手株洲企业,积极筹措资金为太子奶发放员工工资和支付紧急债务,联手市国投集团筹资组建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经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高科奶业管理团队。文迪波就是管委会派出的最重要的干部。
管委会认为,高科奶业公司托管经营太子奶公司后,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力挽危局,实现了生产经营、市场网络、员工队伍、品牌的“四稳定”目标,保住了太子奶的重整价值。在营运过程中,高科奶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形成集体决策监督机制。
有政府支持,文迪波自然无惧风雨。
但高科奶业要面对的还有一关,那就是李途纯的反诉。11月底,太子奶方面已经以境内所有太子奶的母公司中国太子食品开曼公司的名义,向湖南省高院和北京高院对高科奶业提起了诉讼,要求的赔偿金额合计达3.5亿元。
王清辉认为,高科奶业对太子奶的接管,已经构成多项违约,对太子奶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本来是房客占用了房东的房子,到最后连砖都拆走了。”只要法院支持太子奶的判决下来,高科奶业将宣告破产。
债权人各有算盘
据了解,截至目前,太子奶债权人大会登记的债权人超过了3000人,其中普通债权人1700人,职工债权人1600人。在普通债权人中,包括了此前已经起诉太子奶要求清偿贷款,并已经获得法院判决的苏格兰银行(前荷兰皇家银行)和花旗银行等财团机构。
不过,有趣的是,在财团机构能否获得优先受偿权的争夺中,却受到了李途纯的大力阻击。
2010年10月19日,上海高院判决苏格兰银行的1.5亿元贷款只由北京太子奶偿还并由湖北太子奶、株洲太子奶、李途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商标抵押无效为由驳回了其要求湖南太子奶承担责任的诉求。
而太子奶最大债权人花旗银行向太子奶的诉讼请求也于10月初在北京高院的初审判决,责令太子奶关联公司及李途纯本人返还花旗银行贷款本金5亿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将要支付高额罚息。
王清辉告诉记者:“由于相关方对此事已经上诉,所以该判决目前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目前可以肯定,花旗借款所获得的质押的商标和用于抵押的土地都因存在手续上的瑕疵而被法院认定无效,那么花旗银行依然为普通债权人。”
同时王清辉也承认,苏格兰银行对株洲太子奶的设备抵押是有效的,有机会成为优先债权人。
而向太子奶申请高额债权的高科奶业,则受到李途纯方的挑战。王清辉告诉记者,高科奶业的代偿债务并没有获得太子奶的核查与认可,其应该向款项接收方申请权利。其经营资金及经营亏损是其租赁期内自行承担的责任。
花旗银行一直以尚处于法律程序中为由不对外发表意见,但面对其在中国的最大一笔贷款,在债权人会议上,花旗银行必然要维护自己的利益。
对众多由经销商和供应商等组成的中小债权人来说,由于太子奶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太子奶破产则普通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比例很可能连10%都达不到,而正因为如此,“破产”也成为了中小债权人不希望看到的事情。然而根据破产法规定,一旦走上重整程序再失败,则只剩下了破产清算的唯一途径。这也是为什么李途纯方面一直寄希望于中小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给力的原因。
据透露,在太子奶的债权人会议上,破产管理人将会对太子奶的经营及债权债务情况做出说明,最终由债权人表决决定太子奶是否继续经营。只要有超过半数的债权人同意、涉及债务总额过半,破产决定便可获得通过。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时,多数债权人已抵达株洲。有债权人表示,在债权人大会开幕前,他们会主动联合成统一战线,如果资产管理人提出的方案低于他们的预期,他们将拒绝接受。
但不论债权人大会最终结果如何,李途纯不能掌控太子奶的未来走向几乎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