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的诉讼持观望状
提要:据一审判决书称,天府可乐为天府可乐浓缩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百事可乐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天府可乐浓缩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商业秘密,并在10天内返还其从天府可乐手中取得的与天府可乐浓缩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产工艺有关的资料。
“一个配方引发的官司”暂时以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下称“天府可乐”)的胜诉告一段落。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属天府可乐所有,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百事可乐”)应停止使用并返还配方及生产工艺等资料。
12月8日,接近天府可乐人士称,当前天府可乐正在计划第二轮针对百事可乐的起诉,近期将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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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天府可乐和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资成立了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天府可乐以厂房和设备入股占有合资公司四成股份,百事方面则以1070万美元入股占有六成股份。根据约定,合资公司同时生产百事可乐和天府可乐这两种饮料。
时值天府可乐的鼎盛时刻。当时,天府可乐占据中国可乐类饮料市场七成份额,在全国有108家分厂,年均纯利润约1000万元,总资产近亿元。
接近天府可乐人士表示,原本按照规定,合资公司天府可乐的生产销售不得低于50%的比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从第二年起,合资公司里百事可乐的总销量就迅速上升到558万标箱,而天府系列却缩减到138万标箱。到了第三年,天府可乐占到的比例已经不足23%。
与此同时,合资公司却在接连亏损,累计最高亏损达7000万元。有知情人士透露,生产百事可乐的浓缩液是从广州公司高价进的,因此利润并不高。
上述人士说,合资以来,中方公司并无利润进账,连续12年的亏损迫使天府可乐在2006年以1.3亿元的价格向百事可乐出售了全部合资公司股份,而这笔收入,立即被用于偿还天府可乐约1亿元的银行贷款。随后,天府可乐这一品牌就一直留在了合资公司。
按照天府可乐的说法,百事可乐就是由此“非法取得了天府可乐配方使用权”。
对此,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直认为天府可乐品牌是合法转让给百事可乐。针对此次一审判决,百事可乐方面目前不做评论。
据一审判决书称,天府可乐为天府可乐浓缩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百事可乐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天府可乐浓缩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产工艺商业秘密,并在10天内返还其从天府可乐手中取得的与天府可乐浓缩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产工艺有关的资料。
接近天府百事合资公司知情人士透露,自2008年10月15日以来,天府可乐已向百事可乐寄送了6次律师函,均未得到对方的理会。
2009年10月,天府可乐最终决定以“侵犯技术秘密”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归还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并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因使用技术秘密造成的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漫长的诉讼
“不过,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天府可乐要求的100万元赔偿要求,”上述人士说,“接下来天府可乐的诉讼道路还是会同样艰难。”据了解,明年年初,天府可乐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事可乐归还天府可乐商标。
他表示,此次针对配方的诉讼,是天府可乐迎战百事可乐的第一步,随后,就合同欺诈等问题,天府可乐还将继续追击。
之所以紧咬住百事可乐不放,原因在于天府可乐“重出江湖”的愿景。
天府可乐现任总经理钱黄在一审判决后表示,天府可乐在出售合资公司股份时,曾与百事方面签订协议,承诺天府可乐在5年内不开工生产,而该协议将于2011年7月1日到期。如果稍后的商标权诉讼进展顺利,那么天府可乐有望在明年重新开始生产。
然而,对于天府可乐而言,重新投产实非易事。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重新投产的前提是拿回配方和商标,这当中涉及到的诉讼费用高达上亿元,以天府可乐的现状来说,单单是要支付这笔费用已经很困难。
“尽管已经有投资者在接触天府可乐,但是具体到投钱的问题上,还没有结论,”他说,“而且,现在的控股股东方面也没有表现出积极的支持态度。”
天府可乐由重庆市轻纺集团全资控股。后者当前对于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的诉讼尚持观望状,并无后续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