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侵犯“王老吉”赔偿经济损失29亿元
2010年5月,加多宝租赁“王老吉”商标到期,但其并未停止对该商标的使用。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鸿道集团(即加多宝母公司)因行贿签署的两份商标租赁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从2010年5月2日起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2014年5月,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要求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后经过核算将标的额增加为29亿元。面对王老吉的索赔,加多宝2015年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王老吉赔偿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随后广东省高院做出裁决,认定加多宝公司的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受理。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驳回加多宝上诉,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本次开庭,王老吉29亿的索赔额成为关注焦点。据我国《商标法》(2001年修正)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另据起诉书显示,根据工商登记档案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检验报告书》,记载了加多宝2010年、2011年、2012年的年度审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王老吉委托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报告做了《专项分析报告》。该报告估算出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6家涉案加多宝公司净利润为293015.55万元,这仅仅是加多宝向工商年检申报的利润。
王老吉方面律师表示,根据加多宝向社会公布的数据及网络上的宣传及饮料行业通常的利润率计算法则,加多宝的实际净利润远远超出工商年检报告的净利润。据此,王老吉相应提高了索赔金额。
随着王老吉在多起案件中的胜诉,整个中国的凉茶市场格局趋于明朗。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王老吉销量达230亿,以55%的市场销售额份额稳居凉茶市场首位,在全国31个省市传统渠道铺货率达90%,并在6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布局。2016年第一季度,王老吉全国提货量比同期增长40%,在凉茶行业的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