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世界

首页 > 政策法规 > 食品法规 >

食品法规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草案再次提交审议

未知 2014-12-22 14:26 食品法规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草案再次提交审议,其中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保健食品的备案等近年来开始备受公众关注的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草案再次提交审议,其中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识、保健食品的备案等近年来开始备受公众关注的议题也有回应。针对不少人呼吁转基因食品应当明确标识,草案援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已有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但具体以什么方式标识、食品标识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有何区别、如何定义“按规定”等问题,草案均未回答。

    另在法律责任一章,草案规定,“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标识”有可能承担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各个档次的处罚,但其中“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的,由县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即可,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此次草案对法律责任章节做出了较大幅度修改,例如,加入了“明知他人违法生产经营食品仍提供场所”者的连带责任;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这类严重违法行为,首次加入人身处罚,允许拘留责任人;上海福喜事件这类用过期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过去在法律责任中处于盲区,此次则被纳入规定;明确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等等。

    另一方面,罚款幅度也有调整。一些原先规定范围在“二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处罚,被认为裁量幅度过大,下限上升至一万元,与此相似,“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的罚款也被调整为“二万元至五万元”。某些已规定惩罚原则且“上不封顶”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规定: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至此,在修订草案一审稿已大大加重现行法中处罚条款,且首次设置“上不封顶”式处罚的基础上,二审稿收紧罚款下限,使得违法成本再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