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台湾产品进口需凭检验证明报检
2011年6月1日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大陆消费者健康,保障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质量安
2011年6月1日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大陆消费者健康,保障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总局日前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台湾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检验监管发布公告。
公告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对允许进口的上述台湾产品必须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报检,不能提供检验证明的也将暂停进口。
此外,如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上述产品含邻苯二甲酸酯的,该产品也不得进口,并将暂停其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进口。
质检总局还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暂停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名单。除了已公布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添加剂和名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悦氏运动饮料外,暂停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又新增了宾汉香料化学有限公司、大湖草莓农场、伯思美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