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头狗腿俗称金华“两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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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火腿、湖头狗腿俗称金华“两腿”。前者是地方特产,国际金奖,闻名遐迩,而湖头狗腿虽说香飘四方,闻者流涎,但毕竟没有火腿这般盛名,知之者甚少。更何况,火腿之啖四季皆宜,而狗肉仅可冬季食用。
在六畜中狗的排名靠后,说明狗与人类的关系远没有马、牛、羊、猪来得重要,但我国驯狗的历史可追溯到上古三代时期,而烹食狗肉的历史则可能更为久远。正史中记载较早的大致是汉朝开国猛将樊哙———鸿门宴上大口啃“彘肩”,在跟刘邦起义前便以“屠狗为事”。可见狗肉在当时已颇为普及。
湖头是金华婺城区的一个行政村,村落虽说不大,但每年农历九月廿二的狗肉节却办得相当“滋润”。问其由来,坊间有两个版本,而主角皆为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
金华是朱元璋发迹的福地。一说当年明将胡大海发兵攻打婺州城,却数晚突袭而未果。后经多次探报,始知驻营的婺城乾西一带家狗甚多,大军每有行动,犬吠之声早就传入守军耳中,使得攻城变得异常艰难。“要攻城,先屠狗。”胡大海巧施妙计,众狗尽数被杀,城池也一举而破。翌日,朱元璋在乾西设宴庆功,狗肉之香三日不绝。
另一传说是朱元璋定都南京后,隐居青田的陈友谅后代将朱元璋咒为“明狗”,家家户户杀狗祭祖。其中一支后裔为躲避牵连迁至金华湖头,世称湖头西陈和东陈,建造了寺庙和道观,并在朱元璋的诞日举行庙会,祭拜祖先。
不论传说是真是假,湖头狗肉节已历经600年不衰。只俟霜降一过,天气渐凉,整个湖头便忙着杀狗煮肉。四周乡民也纷纷前来赶集过节———买卖、说书、唱戏、喝茶、杂技、耍猴……人头攒动,人声鼎沸。
据说,一个狗肉节要屠狗数千乃至上万只。由于历史久远,湖头人谁都能说上一两句“十月小阳春,狗肉抵人参”、“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好过冬”、“喝了狗肉汤,冬天可把棉被当”的谚语,也算是中华饮食文化的积淀了。
梁实秋是文人中的美食家。他在台湾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金华火腿时,有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当年,他得到一只瘦小坚硬的金华火腿,请商肆老板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总算遇见了同好,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
梁的这段往事已成美食界佳话。不过,文人都有自己的嗜好和禁忌。倘若梁实秋来到,又赶上湖头的狗肉节,定然会落荒而逃。他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言之凿凿,叫人不得不信。可是,令人称奇的是,梁公虽不吃狗肉,却对狗肉很有一些研究。他在《狗肉》中写道:“有人戏言,人吃过狗肉之后,见了电线杆就想跷起腿来。”梁公的美文真当令人捧腹———狗的习性怎么可能通过它的“肉”传染给人呢?不过,梁公在文中提到的“人称狗肉为香肉”一说,倒给人以颇多的谈资。
狗肉怎会那么鲜香?相信大多数食客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梁公也不例外,才有狗爱吃人的“遗矢”,怎么会这么香的疑问?因此,他只能以调侃的口吻,发一点狗肉“不知香从何来”的感叹,从而给人留下一点文人的意趣了!
记得《水浒传》中的鲁提辖杀人后做了五台山的和尚。粗茶淡饭才吃了四五个月,他便憋不住了,心里老想:“往常好酒好肉每日不离口,如今都饿得干瘪了。”一有机会就要大吃大喝解馋。那回才下得山来,老远便闻到狗肉香,岂是偶然?
西方人视狗为朋友和宠物,是不吃狗肉的。李鸿章当年访问英国,戈登夫人送给他一只名犬,没想到这位中堂大人回国后把它煮着吃了,还回信说:“所赐珍味,朵颐有幸。”幸好,李大人没因自己的“陋习”弄出什么外交麻烦。
鲁智深吃狗肉,也许只是作者施耐庵虚构的情节。而李中堂的食狗趣事是有史料记载的,果真贻笑大方。不过,泱泱华夏,并非只李中堂爱吃狗肉。“狗肉入锅滚,神仙站不稳”,“闻到狗肉香,神仙要跳墙”,“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坊间流传的俗语足以映照国人的好吃本性。当然,饕餮之徒酷爱狗肉,除了狗肉在六畜中香占鳌头外,还因为狗肉是“益阳补血滋肠胃”之物,才让人趋之若鹜。
金华“两腿”犹如“哥俩好”,俏也不争“香”。过了冬至,又是腌制金华火腿的旺季。大凡内行的人,都要在腌缸内放上一只狗腿同腌。据说,经此腌制的火腿,就会带有一种异香———火腿(猪腿)也是宿命的,要不是揩了狗腿的“油”,哪来国际金奖?只是,倘若梁公得知火腿之香与狗腿“有染”,还会拿它“佐酒下饭”吗?揩了狗腿之“油”的火腿,叫做“戌腿”,是火腿中的精品,实为难得。而金华人同时拥有两只“香腿”,口福真是不浅啊!
在六畜中狗的排名靠后,说明狗与人类的关系远没有马、牛、羊、猪来得重要,但我国驯狗的历史可追溯到上古三代时期,而烹食狗肉的历史则可能更为久远。正史中记载较早的大致是汉朝开国猛将樊哙———鸿门宴上大口啃“彘肩”,在跟刘邦起义前便以“屠狗为事”。可见狗肉在当时已颇为普及。
湖头是金华婺城区的一个行政村,村落虽说不大,但每年农历九月廿二的狗肉节却办得相当“滋润”。问其由来,坊间有两个版本,而主角皆为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
金华是朱元璋发迹的福地。一说当年明将胡大海发兵攻打婺州城,却数晚突袭而未果。后经多次探报,始知驻营的婺城乾西一带家狗甚多,大军每有行动,犬吠之声早就传入守军耳中,使得攻城变得异常艰难。“要攻城,先屠狗。”胡大海巧施妙计,众狗尽数被杀,城池也一举而破。翌日,朱元璋在乾西设宴庆功,狗肉之香三日不绝。
另一传说是朱元璋定都南京后,隐居青田的陈友谅后代将朱元璋咒为“明狗”,家家户户杀狗祭祖。其中一支后裔为躲避牵连迁至金华湖头,世称湖头西陈和东陈,建造了寺庙和道观,并在朱元璋的诞日举行庙会,祭拜祖先。
不论传说是真是假,湖头狗肉节已历经600年不衰。只俟霜降一过,天气渐凉,整个湖头便忙着杀狗煮肉。四周乡民也纷纷前来赶集过节———买卖、说书、唱戏、喝茶、杂技、耍猴……人头攒动,人声鼎沸。
据说,一个狗肉节要屠狗数千乃至上万只。由于历史久远,湖头人谁都能说上一两句“十月小阳春,狗肉抵人参”、“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好过冬”、“喝了狗肉汤,冬天可把棉被当”的谚语,也算是中华饮食文化的积淀了。
梁实秋是文人中的美食家。他在台湾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金华火腿时,有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当年,他得到一只瘦小坚硬的金华火腿,请商肆老板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总算遇见了同好,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
梁的这段往事已成美食界佳话。不过,文人都有自己的嗜好和禁忌。倘若梁实秋来到,又赶上湖头的狗肉节,定然会落荒而逃。他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言之凿凿,叫人不得不信。可是,令人称奇的是,梁公虽不吃狗肉,却对狗肉很有一些研究。他在《狗肉》中写道:“有人戏言,人吃过狗肉之后,见了电线杆就想跷起腿来。”梁公的美文真当令人捧腹———狗的习性怎么可能通过它的“肉”传染给人呢?不过,梁公在文中提到的“人称狗肉为香肉”一说,倒给人以颇多的谈资。
狗肉怎会那么鲜香?相信大多数食客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梁公也不例外,才有狗爱吃人的“遗矢”,怎么会这么香的疑问?因此,他只能以调侃的口吻,发一点狗肉“不知香从何来”的感叹,从而给人留下一点文人的意趣了!
记得《水浒传》中的鲁提辖杀人后做了五台山的和尚。粗茶淡饭才吃了四五个月,他便憋不住了,心里老想:“往常好酒好肉每日不离口,如今都饿得干瘪了。”一有机会就要大吃大喝解馋。那回才下得山来,老远便闻到狗肉香,岂是偶然?
西方人视狗为朋友和宠物,是不吃狗肉的。李鸿章当年访问英国,戈登夫人送给他一只名犬,没想到这位中堂大人回国后把它煮着吃了,还回信说:“所赐珍味,朵颐有幸。”幸好,李大人没因自己的“陋习”弄出什么外交麻烦。
鲁智深吃狗肉,也许只是作者施耐庵虚构的情节。而李中堂的食狗趣事是有史料记载的,果真贻笑大方。不过,泱泱华夏,并非只李中堂爱吃狗肉。“狗肉入锅滚,神仙站不稳”,“闻到狗肉香,神仙要跳墙”,“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坊间流传的俗语足以映照国人的好吃本性。当然,饕餮之徒酷爱狗肉,除了狗肉在六畜中香占鳌头外,还因为狗肉是“益阳补血滋肠胃”之物,才让人趋之若鹜。
金华“两腿”犹如“哥俩好”,俏也不争“香”。过了冬至,又是腌制金华火腿的旺季。大凡内行的人,都要在腌缸内放上一只狗腿同腌。据说,经此腌制的火腿,就会带有一种异香———火腿(猪腿)也是宿命的,要不是揩了狗腿的“油”,哪来国际金奖?只是,倘若梁公得知火腿之香与狗腿“有染”,还会拿它“佐酒下饭”吗?揩了狗腿之“油”的火腿,叫做“戌腿”,是火腿中的精品,实为难得。而金华人同时拥有两只“香腿”,口福真是不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