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新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28,992,000股,占总股本的56.45%,本次会议无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云峰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董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崔桂亮先生、杨启典先生、熊铁虹先生、丁金礼先生、梅野雅之先生、张一先生、黑木直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崔桂亮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杨启典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熊铁虹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丁金礼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梅野雅之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张一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黑木直树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2、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泽源先生、张玉明先生、罗栋梁先生、马占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
张泽源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张玉明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罗栋梁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马占国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3、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孟召永先生、孙洪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
孟召永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孙洪斌先生获得同意428,992,000投票权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弃权0投票权数,反对0投票权数。
4、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根据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需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故将《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凭卫生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生产、经营)。”。
同意票3票,代表428,99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
5、通过了修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部份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简化程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中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同意票3票,代表428,99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股份的100%。弃权票0票,代表0股,反对票0票,代表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