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市厅领导考核
日前,省委印发《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广东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该办法,今年底未完成省定的解决含氟、含砷和苦咸水任务的市,明年起除防汛抢险项目外,一律不
日前,省委印发《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农村饮水安全列入广东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该办法,今年底未完成省定的解决含氟、含砷和苦咸水任务的市,明年起除防汛抢险项目外,一律不安排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补助,更不能参与竞争性资金安排的经济措施之后,又一过硬的组织举措!
据了解,全省还有分布在珠江三角洲以外的15个地级市未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涉及1645.5万人,其中饮用水氟超标人数53.5561万人,饮用水砷超标人数2.8708万人,饮用苦咸水人数143.2939万人,饮用污染水人数743.5792万人,饮用水其他水质问题人数433.6万人,水量、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人数268.6万人。
今年5月20日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中央关于东部地区提前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起至2012年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笔者昨天从省水利厅了解到,为了确保完成任务不拖全国后腿,省有关部门针对今年全省务必解决199.7万人饮用水氟、砷超标和苦咸水问题,将制定如不完成任务的地方以“零分”警示甚至一票否决等铁腕措施,具体做法正在酝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