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道家贵生,道商谋生,道学养生。善养生者,身体和生命是无价之宝,是一切名利财富的基础和本钱。如果身体和生命一旦失去了,也就一切都丧失了。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四章中,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帐。他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名誉地位和身体生命,是哪一样更尊重亲爱?资金财物和身体生命,是哪一样更珍贵重要?获得与丧失,是哪一样更有害于身体生命呢?其实,说穿了,所谓名利地位、资金财物、豪宅名车等等,这些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所以一切随缘,适可而止。
要想让自己的身体生命或者事业恒久于天下,老子为世人给出了他的药方:“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认为,通过权衡利弊的比较:过份地贵重爱惜名利地位者,必有无辜的耻辱和大破费;过多地收集珍藏资金财物者,必有惨重的损失和大灾难。为什么呢?因为宇宙万物本平衡,有无相易,有无相生。你得到多少,就会失去多少;失去了多少,也会得到多少,多付出则多收入,多收入则多付出,一切尽在自然中,一切尽在阴阳中。所以,知道满足的人,就不会遭到屈辱;知道适可而止的人,就不会遇到危险。惟有知足知止者,身体生命和事业才会长久平安。
其实,在老子对待世事与生活的道德思想中,“知足”与“知止”的中极图观点,一直贯穿着整部《道德经》。比如在第九章时,老子也早就提出了这样类似的观点:“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要想成为通天地之道的商人,就要从自然规律来悟人间进退。你看,在自然界中,日中则移,月满则亏,物盛则衰,乐极则悲。在人世间,盛极则衰,福尽祸来,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你看古往今来的那些金玉满堂,财宝如山的富贵之人,又有哪一个能长期的护持和守卫得住呢?常人一旦富贵了,就难免骄奢淫侈,自己就会为自己及亲友甚至子孙造下祸殃,这些罪过都是由于不知足和不知止而造成的。
李斯是楚国上蔡人。《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有一次,李斯在厕所里看到一个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就吓跑了。后来,他看到仓库的老鼠吃粮食,而没人管。他发出感叹:“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处耳?”这句感叹,反映了李斯争名逐利的思想,李想做的是粮仓中的老鼠,不想做厕所中的老鼠。当时,李斯在楚国做一管文书的官,这没什么出路。他辞去了小官,到齐国求学,当时齐国的荀况很有名,他就向荀况求学。学成之后,李斯要到秦国去,荀况问他为什么要到秦国去,李斯说:“干事业要待时机,各国争雄,正是建立功名的好时机。秦国称雄天下,想一统大业,到那里可以干大事业。一个人地位卑贱而不思进取,就等于禽兽只能享受到自然界现成的食物,而永远陷于贫困,这将是最大的耻辱和悲哀。长久地处在这种境地,一味地埋怨世道,鄙薄功利而自己又无所作为,这绝不是读书人所希望的,所以我要到秦国去。”于是荀子同意他到秦国去,但他告诫李斯要注意节制,在成功的时候要想想“物忌太盛”的话,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李斯到秦国后,走当时很多士人走的路,到权臣门下当门客。当时吕不韦权力很大,被秦王依重,他就投靠了吕不韦,时间不长他就显露了自己的才华,受到吕不韦器重,当了一个小官,后来又被推荐给秦王。一见秦王李斯就把自己的学问发挥出来,叙说了抓住时机,统一天下,消灭六国的理论。此番言论正合秦王的心意,李斯马上被提拔为长史。同时秦王用依李斯之计,派谋士刺客到各国去,用金玉收买六国的大臣,离间君臣关系,收买不了的就刺杀。同时又派出名将率重兵以武力威胁,迫使六国就范。在十年时间内,李斯就帮助秦王登上始皇帝之位,完成了统一天下之大业,他也因此为秦始皇所器重,官位升至丞相。
秦始皇死后,本应由长子扶苏继承皇位,但李斯却附从了赵高的阴谋,篡改了诏书,立胡亥为皇帝。后来,赵高控制了朝中大权,但由于李斯是丞相,颇觉碍手碍脚,于是赵高便以阴谋之计陷害李斯。在狱中,李斯忍受不了酷刑,被迫承认谋反,自取灭亡。公元前208年冬,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当李斯踏出监狱时,他回头对次子李由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犬出上蔡东门去打兔子,这样的机会还有吗?
李斯为官40年,辅佐了秦始皇取得过巨大的成就,为秦统一后国家制度的建立提出过很多正确的主张,可以说他对历史的做出过贡献。但他贪恋权势富贵,未能记得老师荀况说的“物忌太盛”的话,不知激流勇退。试想,若李斯能够识时务,秉持“知足”和“知止”的中极原则,在秦始皇死后退出权力斗争的中心,照样可以牵着黄犬出上蔡东门去打兔子。然而正是因为他把地位和权势看得太重,以致最后落了个可悲的下场。
我们若能象范蠡一样,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的智慧去经商治世,遇到额外的诱惑不动心,凡事把握中极留有余地而不绝对,“粮取所食,物取所用”,让一切在适当的可控的范围内发展,世界就少了些冲突和纷争,社会就多些和谐与美好,经商也就更加诚信、更加顺利了,这才是每位道商应该追求的“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