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Corps:变革还是非常重要的
B Corps正在推动新的立法。现在,在佛蒙特、马里兰、新泽西和弗吉尼亚,这四个州都通过了新的法案,重新定义了“受托责任”,从立法上认可了“有益公司”这一新的公司模式。
新的公司法要求公司有责任对环境和社会产生实质的益处,而且对企业的环境和社会绩效要根据独立、透明的第三方标准来进行测评。也就是说,企业的运营将脱离传统公司法单向度对股东价值的保护,以防止它们可能会为了追求短期的利润做出影响对环境和社会产生负面效应的决策。
其实,如果追本溯源,早在几百年前,皇室统治时代当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出现时,企业最初的义务条款中,就有这样的内容:企业必然有终结之日,不为外力所改变;而企业应造福更大的群体。所以,从源头上来说,公益企业并不是一个推翻传统模式的创新理念,相反的,应该是让企业回归本源的价值之路上。
但是,B Corps真的会成为未来商业世界的主流吗?对此,资深媒体评论人、《财富》杂志特约编辑Marc Gunther认为,让商业为了公共利益这样的想法,在当下这样一个依然以股东价值为主导资本主义世界中,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些全球的大公司,像沃尔玛、GE、麦当劳等等,可能会它们即使不是不可能,它们也难以根据B Corps重组。除非,现实世界中证明了股东资本主义中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错误,否则这些大公司不可能贸然改变,然而,现实是这样的根本性错误并不存在。
当然,Gunther也同意,现在短期利润的最大化和建立长期的股东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而企业领导者的角色就是要缓解这种紧张关系,选择长期价值。市场的竞争也可能会驱使公司尽量将成本外部化,让企业对环境和社会效益疏于关注。但是,在他看来,“碳交易”的出现对这些问题已经进行了很好的规范。
当然,变革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现有的公司治理模式能够如如理论设计的那样,确保管理层对股东价值负责,而不是仅仅从短期考量这一问题。作为商业世界的最重要的主体,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帮助它的员工成长,并回报所在的社区这样的商业活动就能够推动世界变得更好。而从长期来看,在这样良性成长轨道上,公司不但获得了收益,而且也给予了股东更高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