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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的不合理对待时,我们完全可以反抗或者“报复”

管理学家 2011-06-24 17:33 营销管理
什么时候可以报复上司?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的加利蔡内斯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大卫李文在《工业关系:

  什么时候可以“报复”上司?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的加利·蔡内斯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大卫·李文在《工业关系:经济与社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指出,当报复是一种被动的、不作为的行为时,这种行为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反之,如果想要有意识地对上司或者公司造成损害,其行为是难以被接受的。

  两人的研究表明,员工倾向于用“被动的方式”报复不公平或者不称职的上司。

  两人在旧金山的地铁上做了大量的调查,调查表列举了5个问题,每个问题假定两个稍有细微区别的工作场景,然后让工人们选择不同答案。

  其中一个问题是,假定经理骚扰了他的员工,该名员工为避免受到进一步骚扰而离职。现在,经理找不到他错放的文件,请求办公室里同事的帮助,而这名办公室同事刚好是先前被性骚扰而离职员工的朋友。当然了,他知道文件放在什么地方。

  其中有一个选项是,不说出文件在哪里;另外一个选项,则是将文件藏起来。调查结果显示,人们普遍认为,将文件藏起来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行为。如果单纯不告诉文件在哪里,这种行为还可以接受,要是假装自己压根不知道文件放在哪里,或是三缄其口、语焉不详,那就很糟糕。当然,这些受访者并不关心,这名经理重新创建这些文件可能需要花费几周甚至几天的时间。

  另外一个问题是,一名经理将奖金不公平地分给了与他关系比较近的同事,而不是绩效表现好的。接下来,这名经理转而要向那位在分配奖金时被忽略到的员工的帮助,希望在两个营销计划中挑选出一个。这两个营销计划都是可行的。只是经理不知道,有一个计划对其他部门考虑更周,另一个计划则对他个人更为有利。

  当受访者被告知经理正处于危机时刻时,51%的人认为,他们将通过那个对经理个人有利的营销计划;49%的人则倾向通过投票提出一个更合适的新计划。但是当解除了时间紧迫这种压力,并且被调查者可以不必考虑经理的需求时,只有25%的人依然选择了有利于经理个人的营销方案,愿意惩罚老板的人数增加到了59%—无论是主动惩罚还是被动惩罚。

  其结论就是:报复老板是一种可以接受的行为,只要不是刻意地想要给对方造成损害。管理不善,会带来隐性成本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