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一大批精明能干的经理》
大风过后,不是雷雨交加,就是艳阳大照。1983年,久违的晴天让一切变得生动活跃。
人们欣喜地看到,治理整顿效果显现,企业管理格局一新。年初,北京景泰蓝厂的改革经验付诸报端,作为先进典型在北京地区广泛推行。这个厂曾是落后代表,1982年秋天开始大力整顿。
其一,严明纪律。比如,针对迟到现象规定“无故迟到一次,全厂点名批评;迟到两次,停工一天,学习劳动纪律条文,扣发当日工资;迟到三次,正式职工停工一周,临时工辞退”。
其二,精简机构。将原有的110名干部精简定岗,缩减至83人。
其三,调整结构。将70余名老弱工人调离一线,能力低、态度差者划入“编外”,按完成工时多少领取工资,350名一线员工划分为五条生产线,按照多劳多得原则领取报酬。
其四,重点整治。在最重要的制胎车间和蓝工车间进行原材料核算,明确规定零部件质量指标,实施工种岗位责任制,奖惩分明。
新规定实施两个月,效果卓著。两名临时工被解雇,一名青工被开除,近百名工人被点名,迟到现象基本消除;一名“长期泡病号”的女工受到留厂查看处分后,月月完成生产任务;一位行政干部分到制胎车间,投入使用新工艺,使工效提高两成;蓝工车间开展节约活动,每月从银焊药一项,节省2000元。由此,记者感慨,景泰蓝厂这是“动真格了”。
上述改革的背景是,北京市正在尝试改变传统的就业制度,逐步取消机关企业终身工作制。
从1982年末开始,一名新人去百货商店或工厂求职,他将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享有正式工同等待遇。当然,在被录用之前还有试用期,经过技术考核才能入职。如果无故旷工连续十五天或离职超过三十天,抑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条件,企业有权开除,但要提前三个月提出解约。
这种新用工模式只在北京试点。美国《纽约时报》评论道:“如果北京的这一尝试取得成功并推广到全国各地,便会对城市一亿一千万职工组成的劳动力产生令人侧目的影响。”